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明达 通讯员 司新宣
去年9月1日,深圳市全面开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实施一周年以来,深圳市光明区全力推动17类475项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各街道,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更加健全完备,职责更加清晰明确,区街联动更加紧密有力,培训指导更加科学高效,执法监督更加规范有序,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格局,探索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光明模式”,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光明力量。
据了解,光明区委依法治区办建立下放执法事项权责清单,推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区街联动。光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锻造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梳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475项场景式综合巡查清单》,推行行政执法与网格巡查紧密衔接的“巡纠治”全链条模式。
光明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相关执法事项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分工意见,组织对下放事项实施情况、专业性情况等开展改革实施后评估,提升改革效能。光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出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指引(城管类)》,简化办案流程,提高执法效能。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制定《规划土地监察强制执行程序指引》,强化强制执行工作衔接与指导,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放得下”。
光明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执法讲师团,由城管、住建、民政等十余个区直部门及相关法律顾问单位共40名讲师组成,每月深入街道授课,收获一致好评。同时,组建光明区行政执法“导师团”队伍,从区级单位选取13名、各街道选取10名骨干发挥“传帮带”作用,强化业务指导。
光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与计划,司法、城管、住建等部门分工负责,围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案卷评查、“双系统”操作等内容,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近30场次,有效提高街道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接得住”。
值得一提的是,光明区在全市率先启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南编制工作,光明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工作方案,推动各部门编印以“一套指引、一套典型案例、一套综合管理工具”为主的执法指南,并编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181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以统一标准协调各街道执法工作。探索建立以“三库一平台”(法律法规库、执法事项库、典型案例库)为内核的“光明区智能辅助执法平台”,实现智能化检索,以智慧创新提升执法效能。
各街道结合实际,建立联动配套机制。光明街道制定督察纠察、岗位练兵等制度,整合执法与巡查、服务与指导事项,做到“综合查一次”。公明街道出台执法案件移送规定,实现区街监督和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新湖街道制定下放执法事项承接运作方案,构建“巡、整、罚、督、联”一体联动的闭环运行机制。凤凰街道印发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消纳建筑垃圾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理顺区街联动机制。玉塘街道推出综合行政执法“1 +1”方案,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新格局。马田街道创新“721”工作法(服务手段解决70%问题,管理手段解决20%问题,执法手段解决10%问题),提升执法质效,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管得好”。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锴跃
校对 | 谢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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