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
万宁警方通报
7起涉疫反面典型案件
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冒用他人工作证件违规出行
9月17日15时许,周某冒用他人工作证自驾车运送生活用品到礼纪镇某建筑工地,途经南桥镇合口疫情卡点时被执勤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其行为已违反《万宁市实行临时区域性静态管理的公告》相关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南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周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待疫情结束后执行。
9月20日8时许,王某冒用他人车辆通行证企图蒙混过关,在通过长丰镇大洲岛沟渠桥疫情防控卡口时被执勤人员拦下。王某在疫情期间驾驶车辆违规出行,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长丰派出所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待疫情结束后执行。
违规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隐患
9月18日23时许,兴隆农场兴宝二横路某咖啡馆内,周某佳(店主)、叶某丽、江某成等10人违反全市临时区域性静态管理规定擅自聚集活动,后被巡逻民警发现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河西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周某佳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待疫情结束后执行),对叶某丽、江某成、黄某夔等9人分别给予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威胁挑衅拒不配合防疫工作
9月19日0时许,吴某文在接到万城镇西门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关于转移至隔离场所的通知后,经多次劝导和警告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口头威胁并言语挑衅防疫工作人员,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万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吴某文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待疫情结束后执行。
连续多日无故不参加
核酸检测被行政拘留
9月19日8时许,陈某龙在明知全市开展全域范围核酸检测的情况下,依然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政府发布的核酸检测通告,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核酸检测,导致健康码转为黄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城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陈某龙,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待疫情结束后执行)并处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违规聚集打麻将造成传播风险
9月19日22时许,后安镇坝头村林某燕家小卖部包厢内,黄某辉、黄某飞、黄某忠等8人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冒着疫情传播的风险隐患聚集打麻将,其行为违反了《万宁市实行临时区域性静态管理的公告》相关规定。后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店主林某燕及黄某辉等8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待疫情结束后执行。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9月19日,万城镇北坡派出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案,违法行为人温某训因不配合万城镇北坡桥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被依法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经调查,温某训在万宁市实行临时区域性静态管理期间,擅自从万城镇万隆社区前往集庄村,在经过万城镇北坡桥疫情防控服务点时,经工作人员劝阻后,温某训私自绕过服务点,从后山岭爬山绕行进到北坡墟疫情管控区,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北坡派出所决定给予温某训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各级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万宁、万宁发布厅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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