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张斌《江南名探》
1961年4月8日星期六17时40分,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警队接到林家港派出所的报告:中山北路某弄7号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老人被杀死在自己家中,于是普陀分局的正副局长和刑警队李队长立即率领九名侦查员会同市局刑警处法医组的法医火速驱车赶往现场。
死者是时年已经70岁高龄的江苏海门人马杰山,但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老上海”,因为他16岁就背井离乡来到上海,先是说鱼虾为生,30岁的时候开始在富户人家帮佣,一直到1958年67岁的时候才因为年老干不动而“退休”。但在家还不闲着,还干着收旧货的营生。老伴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世,留下一个儿子马建东,父子相依为命。马建东是吴淞某厂临时工,平时就住在厂里,每周六回家一趟,周天晚上回厂。
现场位于林家港派出所对面里弄里的一间瓦房后楼,周围都有民居相连,瓦房的前楼系马杰山的侄孙马根诚的家,前楼和后楼之间只有一条半尺长的篾席隔开。马杰山的尸体仰卧在楼板的东北角,致命伤位于颈部,系被锐器切断颈动脉大出血而死。鲜血从颈部一直流到了地板上,但四周没有发现喷溅型血迹。经法医检查,死者颈部还有被扼掐的迹象,推测可能是先被扼掐窒息后再被割断颈动脉。凶器确认为躺在尸体边上的一把带血的菜刀,在菜刀刀柄上获取到一枚血指纹。
报案人正是死者的儿子马建东,他向负责查访的民警陈述说:“晚上5点半左右我从吴淞放工回家,见家门紧闭,屋内没人开门,就从前门马根诚楼上翻越进入自己的屋内,看到我父躺在地板上,触摸脚部冰冷方知已经死去。我即下楼喊叫,又上楼抱尸痛哭,一下子感觉到右手潮湿,定睛一看见尸体颈部插有凶刀一把,就用右手取下放到旁边,并翻箱查看,发现一双里面藏着金饰的布鞋不见了,我随即下楼报案。”
同时,马建东补充道:“那把刀是我家的,我父当时嘴里还塞着一块绣花旧布。”
邻居反映,4月4日星期二下午14时看到死者买米买菜在家烧饭;18时左右死者还到对门邻居家闲聊了五六分钟后回家,4月5日后就再也没看到死者出门,据此分析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4月4日19时以后。
在警方的见证下,马建东清点了家里的财物,发现除了马杰山的过房女儿仇兰芳的一双布鞋和少许金饰外,没有别的财物丢失。
群众访问得知,死者平时的为人一般,对政治运动不感兴趣,所以在之前的镇反、三反五反和反右运动中从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和邻居的关系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没有和谁结过仇家,因此排除了政治谋害和仇杀的可能。
邻居反映死者生活简朴,老伴去世后就没再婚,也没任何花边新闻,何况此时死者已经70岁,就算有这想法也没这身板,所以情杀的可能性也被排除。
室内的大部分橱柜都没有被翻动,只丢失了少量财物,似乎也不像是抢劫杀人。
现场狭窄逼仄,且群众反映案发前后均未看到过生人进出,因此警方判定凶手应该是这里的熟人,和死者的关系也比较熟络。
针对死者儿子马建东的陈述,警方也进行了核实,结果发现马建东的陈述漏洞百出:马建东自称用左手抱住死者的背、右手抱住死者的头。然而经两名目睹现场的邻居证实,马建东当时的动作是双手扑着尸体的胸部,也未见马建东的右手上沾有血迹的情况,他的衣服上也没见有血。
另外,刀柄上的血指纹证实是马建东留下的,马建东声称他用右手将刀从死者的颈部拿下放一边,所以右手上粘上了血迹。然而经过技术鉴定的结论是:血手印系马建东左手拇指所留,这种血指纹的形成条件必须是手上沾有大量的湿血,否则根本无法形成。而且,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死者的血迹已经完全干涸,刀柄上的血迹也已经干涸,如果按照马建东所说是在发现尸体时将刀从死者颈部取下就不可能在手上沾上血迹,更何况马建东是个左撇子,习惯用左手使用工具,这也和马建东声称用右手拿刀的陈述对不上号。因此,警方认定马建东有重大作案嫌疑,刀柄上的血手印是马建东在作案时留下的。
随后,警方对马建东进行了社会调查:马建东时年39岁,初小文化,解放前跟着父亲来上海,大一些后就跟着父亲捕鱼虾,农忙时回老家种田,1944年和人合买了一辆三轮车拉客,但只干了半年就将车出让他人,然后又在上海租了一亩多的地耕种。
解放后,马建东于1956年参加了长江农业社,但入社后很少参加劳动,1959年土地被征收后就一直没有固定职业,以做临时工为生。群众反映马建东嗜赌如命,且脾气很坏,与父亲马杰山的关系很差,甚至从来没有喊过马杰山一声“爷”(上海话“爸爸”的意思)。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了更多反常的疑点,归纳下来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
1、马建东平时住厂里,每周六回家。然而4月1日周六回家,4月2日周日回厂后,4月3日放工后又回家,4月4日凌晨3时回厂。当时工友们对此也很奇怪,不止一个人问马建东怎么这个时候回去,然而马建东的回答却五花八门各不相同,有好几个“版本”:有说人家约好还他钱的、有说送鸡蛋回家的、有说送工资回家的、还有说送钥匙回家的。
2、马建东的邻居王某揭发,说案发后马建东就暂住在他家,4月10日晚上他起夜,听到了马建东在说梦话,有一句非常真切:“能否保留一条命吗?”然后在4月11日凌晨3时起身出去兜了两个小时,直到5时才回来,见到王家老太太后糊里糊涂又问了一句:“能否保留一条命吗?”
3、按道理说父亲被害,马建东应该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住罪犯替他父亲报仇,然而马建东始终没提这茬,反而要求尽快处理尸体。同时还在里弄里散布杀人凶手是他的侄子马根诚的言论。
4、死者的过房女儿仇兰芳反映,4月15日下午她来吊唁死者,在弄堂里遇到了马建东,马建东恶狠狠地对她讲:“我就告诉你,这些东西肯定你拿不走,都是我的。现在已经解放了,要是在解放前,我恨不得咬你的肉,有咬好几口好咬呢!”
侦查员随即问仇兰芳,为什么马建东会对她说这样的话,仇兰芳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仇兰芳是在同一户人家帮佣的时候认识死者马杰山的,马杰山对她很照顾,所以父母双亡的仇兰芳在雇主的建议下认马杰山当了过房爹(干爹的意思)。仇兰芳因为省吃俭用攒了一些金饰和好衣服作为积蓄,平时就存放在马杰山处,金饰被藏在一双布鞋里,连同装着衣服的拎包一起放在一口箱子中。但是马建东一直想将这些东西据为己有,仇兰芳曾在4月1日来马建东家要求取回箱子里的东西,但被马建东以钥匙找不到为由拒绝(其实钥匙一直就在床上的枕头下面)。
4月2日早晨,死者来找仇兰芳,让她4月3日晚上去他那和马建东说金饰的事情,并说:“你要的不来我儿子要发脾气的。”仇兰芳回忆说:死者当时的神情很慌张,好像马建东真的要发脾气似的。结果4月3日晚上仇兰芳并没有去,而是在4月4日下午,去死者处取回了藏着金饰的布鞋,其余的东西则一概不要了,不然马杰山无法向马建东交代。
据此,警方认定马建东有明显吞没仇兰芳财物的企图,并且很可能因为马杰山在4月4日允许仇兰芳拿走那双藏有金饰的布鞋而迁怒于自己的父亲而愤而杀人。
据此,马建东被警方拘留审查。但是他在拘审期间成天喊冤枉,承认对死者不好,但坚决不承认自己杀死自己的亲爹。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于是焦头烂额的普陀分局刑警队李队长在某天下午骑上摩托车直冲上海市第二结核病医院,向正因为肺病在那里住院休养的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刑警一队队长端木宏峪求援。两个月前,端木宏峪因为长期超负荷工作、抽烟过度、营养不良染上了肺病结果被黄赤波局长亲自下令停止工作并被手下强行抬进了医院,一住就是两个月——倒是高兴了端木宏峪的妻子王筠芳和三个孩子,因为这两个月是他们和端木宏峪最长的一段相处时间。
李队长的到来让已经闲得不耐烦的端木宏峪瞬间来了精神,在李队长说明来意并介绍完案情后,端木宏峪的第一感觉就是马建东喊冤叫屈背后必有缘故,并不能因为马建东和死者关系恶劣就草率认定他就是凶手。于是端木宏峪问了一个看似和本案关系不大的问题:“最近林家港治安情况怎么样?”
“大案很少,但在晚上小偷小摸时有发生。”
“地区发生小偷小摸,说明治安情况不稳定,这起案子发生在晚上,我看是熟悉老头情况的人或者是邻居干的。不然一个收旧货的老头,不熟悉他的人去搞死他干什么。我个人认为这是一起盗窃杀人案,罪犯在作案时一定被老头听到或者看到了,所以才被杀人灭口。至于老头是不是被他儿子杀死的,仅凭刀柄上的血指纹还不能作认定,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们要相信技术,而不能迷信技术。现场勘查还有什么情况吗?”
“在一只破旧的柜子脚上发现了半枚灰指纹。”
“查了没有?”
“分析意见始终没有统一起来,也就没有查下去!”
“糊涂!这里面就有问题!作为一名侦查员,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都不能轻易放过,带我去现场走一趟,现在就去。”
于是,端木宏峪在没有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跳上李队长的摩托车离开了医院,王筠芳选择了替丈夫打掩护,因为她知道,如果不让丈夫去,会比杀了他还难受,这两个月早把他憋坏了。
在亲自勘查了现场后,端木宏峪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从死者倒下的位置来看,他一定是发现有人偷东西而要喊叫,凶手出其不意给了他一刀。说明凶手是有准备的,而死者毫无准备。”
在旧柜子脚上发现的那半枚灰指纹,端木宏峪在仔细勘查后认为:这很可能就是凶手在作案后做了一个下蹲动作时无意间碰到了柜子脚上的。因为这个柜子当时就在死者边上,凶手在行凶后肯定要有一个确认死者是否身亡的下蹲动作,所以这半枚指纹要比菜刀柄上的指纹更有价值。
所以,端木宏峪建议重新排摸,将排摸重点放在周围有偷盗劣迹前科的邻居身上,因为该片地区夜间时常有盗案发生,而且在本案发生后依然没有停止的迹象,说明该片地区确实有一个熟悉当地环境和地形的盗犯出没。至于菜刀柄上的那枚血指纹的来源,还是要派人继续查,然后就回到医院去挨医生的训斥了。
经查,4月4日凌晨3时马建东回厂后就再也没有出去过,4月4日天亮后到天黑的所有行动轨迹都能得到工友的证实,然后从此之后至案发时马建东一直没有回过家。而死者的死亡时间已经证实为4月4日19时以后,所以马建东没有作案时间。那把菜刀上的血指纹经市局再度进行鉴定,发现这枚血指纹虽然和马建东的左手拇指指纹十分相似,但有多处细节和马建东的左手拇指指纹不符。说明这枚血指纹并不能肯定是马建东的,马建东因此被解除拘留审查改为监视居住。
果然仅仅过了四天,家就住在死者家的斜对面,时年32岁的某厂临时工汪家林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此人是死者马杰山的外甥,在解放初因为偷窃被劳动教养,1957年才刚刚被释放回到上海,但很快就重操旧业,1960年5月又被监督改造,至今依然没有解除监督。
随即警方对汪家林开始调查:邻居反映,案发后汪家林有反常行为。在给马杰山收尸时,作为儿子的马建东忙前忙后,作为外甥的汪家林却双手颤抖,不敢接近娘舅的遗体。汪家林力气很大,平时蹬三轮车可以拉600~1000斤的重量,但是在将死者遗体运出弄堂时汪家林却踏不动不到120斤的死者。
另外,汪家林平素里省吃俭用到抠门,但是案发后汪家林却一反常态,有人看见他先后去洪长兴、合庆园等高级饭店吃饭,还去大世界看了两场戏。而且,汪家林还将自己的手表、自行车、呢大衣拿到旧货店卖掉,换来的钱用于吃喝玩乐。有人问他怎么变得这么大方,汪家林就说:“我从小没过上好日子,钞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也要享享福了。”
由于汪家林有过前科,于是警方调出他的指纹卡进行比对,结果意外地发现,菜刀上的那枚血指纹和汪家林左手拇指指纹的凹凸花纹的长短、形状、粗细和结构完全吻合;而那半枚灰指纹也和汪家林右手拇指指纹高度吻合,更重要的是:汪家林也是个左撇子。这个结果让李队长惊愕不已,同时感叹端木队长真是神了。
4月25日汪家林被拘留审查,没想到一开审,正常的程序都没走完汪家林就全撂了,撂得之干脆让李队长为之吃惊。以下摘录部分汪家林的供述:
“4月4日晚上7点钟,我由厂里返家,见我娘舅(马杰山)家门虚掩着,电灯开着,就趁机溜进他家楼下,见屋里没人,就闯到楼上,想偷点米。当我揭开放在柜台旁的米甏用手一摸,感觉米不多就没拿。这时娘舅上楼来,我躲避不及,正好相遇,娘舅问我:‘你来做啥?’我答:‘我来玩。’娘舅说:‘楼上一个人都没有,玩啥,你是来偷的?’”
“娘舅这么一讲,我心里就慌了。我还在被监督改造期间,一旦这件事败露张扬出去就会马上被送去劳改。就算不去劳改,周围都是邻居亲戚,传出去我也不用在这片混了。于是我就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于是我就扑了上去,将娘舅推倒在地,双手卡住娘舅的喉咙,不一会娘舅就躺倒在地没再挣扎。我害怕娘舅醒来,就下楼拿来菜刀,狠命对着娘舅的头颈一刀切开,血流了一地,也流了我一手。我还不放心,顺手在柜子下面找了一块绣花棉布塞入娘舅嘴里。”
“这时我满手是血,就随手拿了半张草纸,胡乱擦掉手上的血迹后下楼。下楼后仍想偷点东西,就在楼下的碗橱内取出娘舅常放票证的小茶壶想偷点油票或者粮票,由于心里太慌而没有偷成。然后我关了灯拉上房门,回到自己家中。”
根据汪家林的叙述,警方重新勘查了现场,结果和汪家林的叙述完全吻合。至此马建东身上的嫌疑被彻底洗清,解除了监视。汪家林则被批捕,最终被判处死刑吃了“铜头花生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