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18分至10时41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放将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各鸣放一次,各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每种警报时长3分钟,中间间隔7分钟。
特此公告!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来源: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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