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新城公安雷霆出击 “扫黄”不留死角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新城区公安分局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气神,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创城”工作和“社会治安乱点整治工作”,重拳出击,迅速行动、勠力攻坚、靶向发力,全面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严厉打击各类“黄、赌、毒”丑恶现象,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案例一:
8月30日晚,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接上级指示,到火车站附近摸排涉黄赌毒线索并打击处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车站西街某公共厕所附近抓获拉客招嫖人员赵某某、刘某某二人。经查,赵、刘二人在红旗街经营小旅店,经常在周边向过往男性介绍、引诱其“找小姐”,当晚就是在二人正在向一名男性介绍此违法业务时被民警抓获。赵、刘二人对自己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赵某某、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8月31日,东风路派出所民辅警经缜密侦查,在红旗街附近将正在介绍卖淫的违法嫌疑人苑某某当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苑某某以国贸大厦某出租屋为窝点从事卖淫活动,通过添加微信好友与嫖娼人员谈价钱、约地点,再通知卖淫女上门提供卖淫服务。经讯问,苑某某对其介绍人员卖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东风路派出所依法对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
9月1日凌晨,东街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驾驶蒙A牌机动车行驶至新城区某道路后,与拉客招嫖违法行为人斯某某搭讪,双方谈好价格后,违法行为人斯某某便上了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准备进行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发现附近有民警后准备开车驶离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现场讯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与斯某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平安新城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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