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石排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发出《关于石排镇中心路禁止停车的公告》,决定清除石排镇中心路(石排大道至石崇大道路段)的停车位,自2022年8月29日起禁止停放车辆。
《公告》显示,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经研究决定清除石排镇中心路(石排大道至石崇大道路段)的停车位,自2022年8月29日起禁止停放车辆。
公示期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8日。公示期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机动车在该路段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记者】丘想明
【作者】 丘想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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