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宜春发布了
关于在宜春市城区开展超标两轮
电动车集中挂牌登记的通告
很多小伙伴留言咨询相关办理事项
小编咨询了宜春交警部门
最新解读来啦
问:
此次超标两轮电动车登记的车辆是哪些?
在《宜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0年6月29日发布)实施前已经购买并上道路行驶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车。
问:
符合标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是哪种?
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问:
超标两轮电动车上牌要多少钱?
此次集中办理超标两轮电动车登记,不收取牌证工本费用,只需向保险公司购买100元道路交通保险。
问:
超标两轮电动车上牌是否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不需要。超标两轮电动车是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又未纳入机动车公告管理的车辆。因此,此次办理登记未对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做出具体要求。
问:
办理超标两轮电动车时限为多久?
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对在2020年6月29日前购买并在城区道路通行的超标两轮电动车实行集中挂牌登记,应挂尽挂。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不再受理。
问:
办理超标两轮电动上牌需要哪些手续?
1.车辆属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购车发票丢失的,可以凭销售企业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或车辆所有人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如合格证遗失的,可以凭生产、 销售企业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实际车型目录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替代;
4.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
5.超标两轮电动车车辆识别代号拓印。
问:
在哪里办理超标两轮电动车登记?
(一)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城南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平安路6号
(二)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城北中队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北大门)
(三)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宜阳中队
地址:官园街道高安路67号宜阳分局
(四)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彬江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324省道东100米
(五)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三阳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G220与酌江路交叉口西南方向(三阳派出所对面)
(六)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新城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下浦沙田路55号
(七)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温汤中队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御泉路6号
(八)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金园中队
地址: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宜春大道711号青松实业有限公司交警四大队内
问:
说明书、合格证还有发票丢了怎么办理上牌?
超标两轮电动车辆登记以车辆所有人自主申报材料为主,对材料缺失的,本人应如实说明情况。(附声明样式)
关于 遗失的情况声明
我于 年 月 日购买型号为 的两轮电动车,购车价格为 元。车辆识别代码为 , 因购买时间过久, 遗失,特此声明。
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指印)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问:
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需要持机动车驾驶证吗?
根据《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上道路行驶的,参照摩托车管理。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需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摩托车类驾驶证分为 D 证(三轮摩托车) 、E 证(普通摩托车)、 F 证(轻便摩托车)三种,只要有这三种有效驾驶证的任何一种,均可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
问:
超标两轮电动车的处罚从什么时候开始?
对应当办理而未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并在道路上行驶的超标两轮电动车处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问: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在哪里办理上牌?
宜春市所有辖区派出所均开办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登记业务,对符合标准的两轮电动车辆,市民朋友可就近选择办理。
问: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超标两轮电动车的年龄分别是多少?
未满12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辆必须持轻便摩托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必需年满18 周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才能驾驶。
问:
酒后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是否属于酒驾?
超标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驾驶以上车辆同样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问:
因工作和生活需要要购买电动自行车和两轮电动摩托车,在《宜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后是不是禁止购买了?
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3C认制的,并不限制市民朋友购买,任何时候均可办理登记。
对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摩托车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缴纳55元号牌工本费,购买保险,持相应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后可以上道路行驶。
群众在购买两轮电动车辆时,应当向销售企业了解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超标两轮电动车就不要再购买了。
问:
购买电动车时,销售商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需要挂牌、不需要买保险、不需要驾驶证,更划算,真的是这样吗?
此次对超标两轮电动车集中办理登记,是稳妥解决群众使用不符合国标的两轮电动车上路通行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兼顾大多数群体的个人利益采取的过渡办法,通行时限统一截止至2023年6月29日,对未按时办理登记的和超过通行时限通行的,将依法查处。
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摩托车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13年。
小伙伴们
如果您仍有疑问
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2123
了解更多办理事项哦
(出品:宜春日报社)
(来源: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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