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桥市场监管所发布1起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
太湖县徐桥镇发****店
太湖县徐桥镇发****店(阮**)使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食品(油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科普
铝属于低毒金属,但人体摄入后,只有少量铝会排出体外,大量铝会在人体蓄积。
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物会损伤大脑,导致儿童智力发育迟缓,老年人易出现老年痴呆,胎儿生长发育也会受到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氨(铵明矾)在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得超过 100 mg/kg。
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了改善口感超量使用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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