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午,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警情称,在溧宁高速B道671公里500米处,寿宁往浙江方向发生小车和货车相撞事故。
事故现场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C****9的白色奔驰小车横停在路面上,小车车头脱落,受损严重,车身处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剐蹭,小车驾驶员的妻子因坐后排未系好安全带发生撞击导致鼻血直流,已被送往医院治疗。事故中的水泥罐车轻微刮擦。
执法民警:
“双方驾驶员各执一词,均认为是对方未按规定行驶才导致发生追尾事故。”
随后民警查看货车行车记录仪发现,事发前小车突然从主车道变道至快车道,后方正常行驶的水泥罐车驾驶员发现后已经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还是因刹车不及追尾了前面的白色轿车,导致小车原地旋转90度撞上中央护栏后又被货车往前推了约20余米,最后横停在行车道与应急车道间,所幸未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看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小车驾驶员金某某这才意识到是自己的问题。
最后,民警依法认定,白色轿车驾驶人金某某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起事故中,小车驾驶员金某某除了需自行修理车辆外,还得赔偿对方车辆的损失,这个任性的变道可谓得不偿失。
民警提醒:
“千万不能随心所欲变道,变道前要提前观察、及时示意。”
记者:军民
通讯员:宁德高支四大队曾灵慧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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