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门诊病房综合楼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改善就医环境,原则同意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房综合楼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206-321204-04-01-954569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对原病房楼一楼和三楼局部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387平方米,拆除部分内隔墙并重新分隔,制作安装工作台,布局给排水管网、电力电气管网、通风管道及设备;地面采用水磨石及地胶,隔墙采用加气砖、乳胶漆,顶棚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及矿棉板、乳胶漆,门采用复合实木板门。改造后一楼设置为门诊大厅、挂号室、药房、全科诊室、口腔科诊室、妇科诊室、门诊四项手术室、输液大厅、CT室、DR室、治疗室、抢救室、外科诊室、检验室、B超室、专家门诊室等业务室以及值班室、更衣室、卫生间等配套室;三楼设置为中医诊室、疼痛科诊室、专家诊室、康复大厅、针灸、推拿等业务室以及开水房、卫生间等配套室。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16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已落实到位。
四、项目建设年限:5个月。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严格按照区行政审批局的核准意见实施。
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节水、节能“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六、接批复后,请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投资概算超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概算10%的,或拟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应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复。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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