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本邦
2022年7月15日晚,新三板公司鸿辉光通(832063.NQ)发布关于变更辅导机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鸿辉光通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于2021年2月8日签署了《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聘请中天国富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2021年2月9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
2022年1月12日,公司向上海证监局申请变更辅导备案板块,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科创板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市辅导项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天国富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前述辅导协议与补充协议,并于2022年7月11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之协议书》及相关报告等文件。
公司聘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机构,于2022年7月13日签署了《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并于同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