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公摊面积于1995年12月1日实施。而香港的公摊面积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1950年前后,香港都是整栋楼出售,买家非富即贵。
为扩大购买群体,香港房地产商开始一层一层卖,再后来,一套一套卖,购房的人群逐渐变多。
之前整栋卖,楼道等区域为一人购买,分开卖之后,公共区域同样要花钱,开发商不可能自己掏钱。
公摊面积,由此诞生。
之后的一段时间,香港的公摊面积不断提升:
1972年,公摊面积约8%
1986年,公摊面积约10%
1993年,公摊面积约12%
2010年,公摊面积约22%
为了让提升楼盘的居住体验,知名度,吸引购房者。
开发商在楼盘内建设会所,游泳池,健身房等等设施全部进入公摊面积。得房率的多少,一定程度上要看开发商的“心情”。
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复杂且不透明。
06年,香港某楼盘,媒体曝光公摊面积60%,由此废除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大。
2012年12月,香港官方要求从2013年开始实行住宅物业销售新规,二手房销售先行提供“实用面积”。新房也必须以实用面积为标准面积。
若不标注“实用面积”,可能被罚款100—500万港币,判处3—7年监禁。
从此,香港的公摊面积,正式退出舞台。
国内目前还有公摊面积,成为全球唯一拥有“公摊面积”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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