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上海房产专业律师-刘文庆律师根据自己对上海公房动迁政策的理解和多年从事房屋动迁争议纠纷解决的经验所做的概况总结,如有动迁相关问题,可联系刘文庆律师咨询。
公房动拆迁之时,承租人或户籍在册人员突然死亡,继承人还能分到动拆迁利益吗?
承租人或在册户籍人员突然死亡, 其是否能够享受动迁份额的依据是对比公房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拆迁许可证核发的时间和其死亡的时间:
若该公房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时,承租人在世,则承租人能够享受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其利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若该公房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时,承租人之外的户籍在册人员在世,则要看户籍在册人员是否符合同住人条件,若符合同住人条件,则其能够享受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其利益由其继承人继承;若不符合同住人条件,则其不能享受征收补偿利益,相应的其继承人也没有份额可继承;
若该公房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时承租人或户籍在册人员已去世,则其不能享受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该公房的征收补偿利益由其他在世的符合条件的人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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