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男子出差入住了家酒店,第一晚穿着衣服睡觉,一切正常,第二天由于开会太晚,穿着裤衩就睡了,不料半夜却出事了。他感觉自己身上,被什么虫子给咬了,浑身发痒,他开灯一看,可被吓了一跳,自己身上,竟然长出了很多小红点,从手上到腿上,全部都是。
唐先生从湖南而来,到杭州是出差的,到了之后就联系了酒店,第一天晚上,他是穿着衣服睡的觉,并没有任何异常。问题出在第二晚,当天唐先生和同事开完会后,已经是比较晚了,他人也比较累,洗完澡后只穿着裤衩,躺在床上就睡了。
到凌晨1点左右,唐先生感觉身上很痒,感觉身上被什么虫子给咬了,结果就发现身上全是小红点,看起来很是吓人。出门坐公交或者地铁,旁人都对他敬而远之,这让他很是烦恼。他怀疑,是酒店杀菌消毒不彻底,床单和被子上有螨虫之类的。
随后他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了酒店,并在店长陪同下,一起到医院做检查。医生直接询问:
“你最近是不是住了不干净的床单、枕头?得全部换掉,身上的衣服要换掉、洗掉,杀菌消毒。”
通过医生的判断,唐先生得荨麻疹,大概率是因为尘螨造成的,可是,当唐先生从医生办公室出来后,店长却不认账了,甚至反咬一口:
“你凭什么说是我们酒店虫子咬的,你是不是在外面被咬了?故意住我们酒店,就是想讹我们的钱。”
听到这番话后,唐先生被气得不轻。他只是想讨一个公道而已,自己也不差这点钱,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
记者随后联系了店长,店长表示他们都是一客一换、一客一洗。唐先生当晚使用的被褥,也没有进行封存,螨虫的来历一时难以说清。
但是唐先生进入酒店时,皮肤是正常的,住进来后,得了荨麻疹,如此看来,酒店怎么都脱不了干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唐先生付钱住酒店,就和酒店形成了合同关系,酒店所准备的被褥,也是其服务项目之一,其存在消毒不彻底的情况,造成唐先生患荨麻疹,对其造成了人身伤害,理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有人就问了,这个事也没法确定虫子是酒店的啊?为何要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唐先生举证,证明自己是在住进酒店之后,才得了荨麻疹的,由此怀疑酒店杀菌不彻底,酒店方面却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无错,若是能检测当天盖过的被褥,没有尘螨,则无责。但是被褥已经被拿走清洗,证据被毁灭,所以无法自证,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经过记者的协调,店长表示会承担唐先生的房费和医疗费,并个人给唐先生包个666红包,以表歉意。唐先生也同意了。
至于酒店是否存在卫生问题,记者也向主管部门进行了反映。
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外出住酒店一定要注意卫生问题,进房间先检查一下床单被褥,当然,最好能自己带一套睡衣,出门在外,小心一点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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