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们
有最新的纾困政策
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明确即日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对全川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的水电气费缓缴期。缓缴期间,将免收欠费滞纳金。
电费缓缴方面,有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当月电费抄表日前5日,向所在地供电企业提交当月电费欠费缓缴申请(转供电主体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与转供电主体共同向供电企业申请),供用电双方在当月电费结算日前签订电费缓缴协议,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
水气费缓缴方面,由上游天然气企业直供的有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当月气费结算日前5日,向上游供气企业和省内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提交当月气费、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费欠费缓缴申请,供用气双方(或供用输三方)在当月气费结算日前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
为积极响应政策
近日,内江市发布“欠费不停供”通知
由城镇供水、城镇燃气企业供应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时,可在当月水费、气费结算日前5个工作日,向供水供气企业提交当月水费、气费欠费缓缴申请,供需双方在当月水费、气费结算日前签订水费、气费缓缴协议,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们
赶紧将这个政策
告诉身边需要的亲朋好友吧
来源:弘资中
编辑:刘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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