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作为国家能源局2021年发布实施,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惠民项目,其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要求,然而在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该项工作就出现了严重的偏差。
一、违背“工作不暂停”的要求。原平市作为光伏国家级的示范地区,从2022年开始,半年来只放开了一次户用分散式光伏的备案工作,还是在农户集体上访的情况下进行的,就算如此,到现在还是不给很多已安装好光伏设备的农户备案。这严重违背了国家能源局2021[84]号文件中的“工作不暂停”的要求。
二、违背“竞争不垄断”的要求。因为备案要求房产证明,乡村两级在出具证明文件盖章时推诿不办理,他们回复说是市里开会通知了,说老百姓的屋顶权益是属于原平市政府的,老百姓无权安装光伏。老百姓在自家宅基地,自已花钱盖的房子,怎么屋顶权益就不是自已的了呢?老百姓只是想多增加些收入,也符合国家政策方向,怎么就这么难呢?老百姓经过多次反映,行政审批局拿出一份文件,原政办字[2022]第19号文件,文件中指定原平市惠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的唯一投资主体,这与国家能源局2021[84]号文中的“竞争不垄断”的要求严重背离。
现在当地不仅是工作暂停了半年之久,而且直接行政命令乡村级的不配合给农户出具证明,且指定整县推进的政府公司平台为唯一投资主体,把其他所有全部的市场主体的开发工作全部停止。
光伏发电,利国利民,国家有明确要求和政策,希望原平市有关部门能够给予关注,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及时纠正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