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减轻贫困精神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着力提高贫困精神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白水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累计发放建档立卡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资金30.6万元,帮助白水县612名精神病患者减轻家庭负担。
一是规范救助范围及标准。明确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对象为持有精神残疾人证且服药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低保等贫困精神残疾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二是规范公开公示。享受对象实行村和社区、乡镇、县残联逐级申报、审核、审批制度,通过乡镇公开栏、县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绩效目标与资金同申报、同审批,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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