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6月1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二级子公司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空港”)通知,南京空港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22)京仲案字第0853号仲裁案答辩通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南京空港签订的《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工程总承包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
本案件为因工程结算而引起的争议。中铁四局与公司签订《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建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款暂定总金额5.4亿元,该合同尚未办理结算。中铁四局称其施工过程中,已收到合同款4.61亿元,仍有部分变更及新增项目工程款等未予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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