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唐山蛋糕店敲诈案,两人到案!”6月12日,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在路北区开蛋糕店的孟先生,当时是第一个站出来实名举报的。根据举报视频内容显示,孟先生称其蛋糕店从去年6月开张后的第2个月起,至今年3月份,被一群刑满释放人员,先后20次到其店内和家里骚扰、闹事。
孟先生称,这些人曾经当着警察的面,公开威胁自己,还明确表示“绝对不会遵从法律,他们有的是他们自己办事的方法,哪怕多蹲几年大牢也无所谓”。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属实,孟先生还提供了视频和当时的录音。对方曾威胁孟先生称“要找法院你随便找,110你随便报、见着你一回打你一回……”。
随后孟先生位于路北区的蛋糕店,被迫营业。目前,孟先生也将相关视频删除,并声称自己很安全,也与警方保持密切沟通。
6月12日晚,好消息来了!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对孟先生实施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并对孟先先蛋糕店暴力打砸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史某、李某,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警方的通报中,我们可以发现几个“信息”:
1、案件由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分局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表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也就是说,由于孟先生的蛋糕店是开在路北区,因此理论上本案是由路北分局管辖。但本案的通报单位落款为丰南区公安分局。
那么就意味着,本案与烧烤店打人案件一样,已经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到丰南分局侦办此案。
2、已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史某、李某抓获归案
这句话同时包括两个信息:一是本案定性是刑事案件,需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仅是史某、李某,还有同伙未到案。
也就是说,本案系共同犯罪。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这伙人欺压的对象并不仅仅是孟先生一人,而是这个行业或某个区域店主的话,那他们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团伙作案的。
3、实施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并对蛋糕店进行暴力打砸
通过警方对案情描述来看,本案大概率会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追责。
注意,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同时还是行为犯。即行为人敲诈勒索多少钱,对应刑法规定追责便是,即便没有既遂,也并不影响定性,但可减轻处罚。
此外,如果本案寻衅滋事罪成立的话,由于这帮人先后20次对孟先生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因此需加重处罚,仅本罪就会判5-10年。
最后,为警方点赞!并希望警方能够再接再厉,尽快将本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让孟先生可以安安心心地打开门,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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