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在已经正式解封,大家都开始走出小区,复工复产、外出购物,小区门口进进出出的人流也因此逐渐增多。于是,一些“小偷小摸”也开始逐渐”复出”,打算趁机在小区门口“捞一点”。
家住上海普陀区的市民黄女士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她网购的面膜在小区门口的货架上被盗了。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到现场走访,并调看了小区公共录像,很快民警发现,居住在同一小区的一个女子王某有重大嫌疑,而且民警还发现,受害人远不止黄女士一人。
当天,民警就在小区门口守株待兔,将再次试图盗窃小区门口货架包裹的王某抓获。在王某家里,民警发现了小区其他居民被盗的快递包裹。
那么王某作为小区居民,为何要偷“邻居”的快递呢?
原来,据王某供述,随着上海封控时间变长,她的情绪也逐渐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心理压力变得越来越大。在一次到小区门口拿包裹时,她看到货架上别人的快递,突然心里就有了“一定要拿回家拆开来看一下的冲动”。
当她把别人的快递拿回家当“盲盒”拆开的一刹那,感觉到心理压力得到了释放。从那之后,王某就像上了瘾一样,经常到小区门口货架上挑选“盲盒”,拆开后有用的她自己留下,没用的则连物带盒一起扔掉。(小芝内心OS:这是不是一种心理疾病,需要到宛平路600号治疗?)
被民警查获时,王某已经拆了 8次“盲盒”,除了几瓶化妆品,其他的物品都已经被她悉数扔掉。
除了喜欢拆“盲盒”的小偷外,还有这位沉迷于“偷菜”的小偷。
家住上海青浦区的顾女士,疫情以来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一大片蔬菜,有上海青、胡萝卜、芹菜等七八个品种。可哪知一天早上,她起床后来到自家院子发现,一夜之间她种植的蔬菜居然全部不翼而飞!
发现“家蔬”被盗后,又气又急的顾女士立马报警求助。警方调阅公共视频发现,当天晚上凌晨3点,一女子拿着几个黑色的塑料袋从院子里的菜地出来,在夜色中提了满满两袋子的芹菜和青菜提回了家。经顾女士辨别,这女子居然不是别人,正是同村村民吴某。
将吴某“请进”派出所讯问后,在证据面前,吴某很快就交代了她“偷菜”的犯罪事实。
原来,吴某爱“贪小便宜”,之前就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出狱后,她不思悔改,仍然到处希望“刮点油水”。
上海疫情爆发后,她觉得“家蔬”金贵,于是就打起了邻居家菜地的如意算盘。不料,偷到手后还没下肚,就被警方查获。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偷快递”“偷盲盒”虽然看起来“金额不大”,“最多行政处罚”。事实上这是对盗窃罪的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的确有“数额较大”的要求,但是如果多次盗窃(一般3次以上算多次),不论金额大小,一样构成盗窃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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