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科创“631”计划,实施人才科创育“森林”行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9〕23号),现就做好2021年昆山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申报主体:在昆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1-2个特定细分领域,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2、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省内同行业前10位;
3、拥有2项以上有效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从事相关业务领域产品生产经营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
4、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
二、有关要求
1、细分领域(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产品领域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2、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可由国家、省相关行业协会出具(具体范式见附件2)或国内外权威机构(媒体)发布的行业(企业)排名。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
1、昆山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
5、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专利证、注册商标证、国家和省驰名、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证,参与国家标准或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证明,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级优秀新产品证书、省级专利项目、新产品新技术证书、科技查新报告、首台套证书,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6、昆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信用承诺书。
四、组织实施
申报材料由区镇初审通过后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及相关电子档和推荐汇总表报送昆山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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