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儿眼睛近视,在龙潭区一个视力矫正中心治疗了一个疗程,但是并没有恢复到他们宣传的度数。我觉得他们就是骗人的,你们要帮我们调查调查。”近日,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接到刘女士的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对商家进行查处。
刘女士女儿上小学四年级,眼睛近视200度。刘女士在朋友圈偶然看到龙潭区一家视力矫正中心发布广告称:“不做预防,三年级100度、四年级200度、五年级300度……;坚持预防、矫正三年级100度、四年级125度、五年级150度……”刘女士为女儿“治”眼心切,看到广告后信以为真,立即在该店买了一年疗程的视力矫正治疗。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矫正治疗,并未得到理想的治疗效果。
接到举报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来到这家视力矫正中心核查。调查发现,视力矫正中心在其朋友圈发布的广告数据不能提供出处,仅为店主自行收藏并编辑后发布,真实性无法证明,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龙潭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店已经删除朋友圈的违法广告,接受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各种所谓的视力“康复”“治疗”机构应运而生,但水平参差不齐。家长在选择此类服务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选择,谨慎对待。
来源:江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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