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出行的确方便快捷
但由于摩托车电动车
防护措施极弱、行驶稳定性差
加之部分驾驶员不文明驾驶
违规违章通行导致事故多发
2022年1-5月份
全市发生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3981起
交通事故占比高达49.7%
由于电动车、摩托车俗称“肉包铁”
一旦发生碰撞事故
往往导致驾驶者与同车人员严重受伤
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典型案例
1、2022年1月1日10时46分许,张某驾驶鳄鄂BI***7两轮摩托车搭载秦某在新治大道逆向行驶与张某某驾驶的鄂B8T***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张某、秦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中摩托车负主责。
2、2022年3月24日7时53分许,朱某驾驶鄂B5***二轮摩托车在大冶市开元大道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与柯某驾驶鄂B33***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朱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事故中摩托车与小车同责。
3、2021年11月15日20时47分许,陈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在大冶市观山路将横过马路的行人黄某(12岁)发生碰撞。经抽血检验,陈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61.35mg/100mL。事故中摩托车主全责并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大冶实际,自2022年5月10日至8月31日对大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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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重点
#超载
#闯红灯行驶
#酒后驾驶
#逆向行驶
#随意掉头
#无牌上路
#不戴安全头盔
#非法加装遮阳伞
针对摩托车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扣留、收缴车辆措施,并按照“五个一律”进行处理,即:对违反禁令规定通行的,一律顶格处罚;无牌无证的,一律扣留车辆;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对驾驶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超员载人的,一律扣留车辆;摩托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
截至5月19日,10天时间内大冶交警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违规载人的148起,无牌、无证、无保险的316起,未戴安全头盔的69人次,闯红灯、逆行、超速、随意变道的57起,乱停乱放的132起,拆除非法加装遮阳伞、遮雨棚2869把。
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是维护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是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客观需要。
但是
极少数驾驶员安全意识较差
罔顾自身及其他道路参与人的安全
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有意规避交警查处
甚至恶意冲卡逃避与对抗检查、处罚
这些行为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
也是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的漠视
更是一种违法甚至是涉嫌犯罪的行为
大冶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理解、支持、配合交警执法
共同构筑平安顺畅交通环境
来源:大冶公安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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