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爱心,情暖嵩明
伸出友爱之手,助力“5.8”公益日
4月26日上午,嵩明县红十字会组织爱心志愿者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5.8人道关于益日”爱心捐款宣传,倡议大家伸出友爱之手,为大病贫困家庭奉献爱心,嵩明县红十字会“5.8人道公益日”募捐宣传活动全面启动。
活动现场,县红十字会志愿者们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5.8人道公益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路过的市民也纷纷捐出善款,奉献爱心。与此同时,县红十字会也将倡议所有单位、组织、企业和广大爱心人士,通过手机扫码参与捐款,伸出友爱之手,奉献关爱之情,助力“5.8人道公益日”活动。
据了解,“5.8人道公益日”爱心活动,每人每天捐款次数无上限,上不封顶。捐款活动在5月7、8、9日这三天中,捐款人的每一笔捐款无论大小均有同等机会获得腾讯的配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文,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方式:
一
现场捐赠
捐赠者可到嵩明县红十会现场捐赠。地址:嵩明县城北街县委大院六号楼四楼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923058
二
汇款、转帐
通过银行帐户捐赠(打款需注明“大病救助基金”字样)
收款单位:嵩明县红十字会募捐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嵩明黄龙支行
账号:24211201040007659
三
网络平台捐赠
微信扫下面二维码即可开展捐赠活动,捐赠完成后可在手机上操作获取捐赠发票,方法为:打开微信—点“我”—点“服务”—点“腾讯公益”—“个人中心”—“点更多记录”—点“我的票据”—点“索取纸质发票”就可去获取捐赠发票,用此发票可以抵扣税款。
素材来源:县红十字会
编辑:顾燕波、卜圆圆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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