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随着行动总指挥一声令下。4月22日上午9时30许,兴义市人民法院集结待命的20余名执行突击队员,迅速兵分三路奔赴义龙、桔山、坪东执行现场,“‘黔山雷暴’之兴义法院正在执行”专项行动“战役”打响!
(执行突击队员整装待发)
(线上参加省法院统一启动仪式)
此次执行专项行动,是按照省法院部署,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在同一时间统一启动,目的是打造“黔山雷暴”专项执行行动品牌,通过调集力量,集中执行,重点执结一批事关服务大局、事关”六稳“六保”、事关群众利益的案件。
在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全程使用智慧执行APP,指挥中心通过GIS可视化系统发起指挥连线。
(兴义法院指挥中心GIS可视化调度)
行动一组前往兴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该公司送达预罚款通知书。
徐某某申请执行胡某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三套房屋先后进行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被执行人胡某某将其名下三套房屋用于抵偿该案债务。
但该案在申请人办理房屋变更网签、备案相关事宜时,涉案房屋的房开公司不予协助办理,经兴义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多次电话催促,该房开公司依旧未协助办理。
因此,兴义法院决定对该房开公司进行预罚款,限其自收到预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协助义务,否则将对其罚款30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行动现场)
行动二组前往义龙新区万屯镇某村民委员会拘传被执行人。丁某某、刘某某等3人申请执行义龙新区万屯镇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高达930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兴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案义务。执行干警将该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带回法院接受调查。
行动三组前往兴义市猪场坪乡执行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胡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刘某某一直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将子女抚养权交付给刘某某。该案执行法院决定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法院外执行干警们正奔赴一个个执行目的地,在法院内案件当事人有的在和解,有的在办理领款手续,有的带着现金来主动履行.....“‘黔山雷暴’之兴义法院正在执行”专项行动在紧张有序的开展。
截至当日下午四时,兴义法院共出动警力120余人次,执结案件64件,执行到位金额122.7404万元,查封车辆42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人次,预罚款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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