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相关防控政策要求,现对我院近期诉讼服务工作指引作出如下调整:
一、近期需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申请阅卷、开具生效证明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 //ssfw.gdcourts.gov. cn/)和微信“粤公正”、“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办理。
因特殊情况确需到法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申请阅卷、开具生效证明等事项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省、市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自觉配合做好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健康码和行程卡必查、场所码必扫等措施。
二、需到法院现场办理立案、开庭及其他事务的群众,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阴性证明及行程卡进入。从市外来(返)佛山人员和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带*号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不要到法院现场办理事务,并至少提前三天与承办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取得联系:
(一)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二)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
(三)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四)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人员;
(五)有发热(体温≧37.3℃)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者。
四、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资料,请按需寄至如下地址:
诉讼立案、执行立案(含执行异议)、申请再审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高明区法院,收件人立案庭,电话0757-88983002。
申请恢复执行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高明区法院,收件人执行局310室,电话0757-88266655。
涉诉信访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高明区法院,收件人立案庭信访室,电话0757-88266739。
五、近期原则上不接受庭审旁听,如有旁听需求,可登陆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案件。
六、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相关工作指引。其他事项请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咨询。因疫情防控造成诉讼服务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9日
高明法院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法院
编辑:刘江欣
审校:李军、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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