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 通讯员 钟州琼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发共存与健康发展的基础,但近年来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林地资源行为仍时有发生。4月14日记者从韶关南雄市获悉,为建造猪舍,当地一男子私自开挖林地及填埋基本农田,南雄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该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吴某是一家养殖公司的员工,在2020年1月中下旬期间,被告人吴某在没有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雇请挖机在南雄市某镇的一个山场开挖林地及填埋基本农田,并将所挖的泥土推平压实,准备用于建造猪舍。
后经鉴定,被破坏的地块总面积为21.47亩,其中被损毁的基本农田为7.23亩,损毁程度属重度损毁类型,造成产能丧失7899公斤;被损毁的林地为14.24亩。
案发后,吴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0年3月,经南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吴某开挖的山场现场勘验,整个被开挖的现场地表已经被平整好,地面已经栽种了果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21.47亩,其中基本农田为7.23亩,林地为14.24亩,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和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且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部分土地已种上树苗进行复绿,依法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南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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