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府任〔2022〕7号
正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国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2年3月24日研究,决定:
陈国仲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大队)大队长职务;
郑 安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 岭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格林分局局长职务;
孔 锐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华辉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在波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安场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和溪分局局长职务;
刘方圆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碧峰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中观分局局长职务;
徐 坚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庙塘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芙蓉江分局局长职务;
王义钊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桴焉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 勇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流渡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碧峰分局局长职务;
龚 艾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谢坝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班竹分局局长职务;
易林波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市坪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庙塘分局局长职务;
郑 松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格林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桴焉分局局长职务;
张 顺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和溪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乐俭分局局长职务;
王礼明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乐俭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谢坝分局局长职务;
王 行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芙蓉江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安场分局局长职务;
游 齐同志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建办、纪检办)主任(试用期至2022年6月),原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唐庆勇同志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企业服务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试用期至2022年2月),原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建设发展处(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职务自然免除;
叶 斌同志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建办、纪检办)副主任(试用期至2022年4月),原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 英同志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招商引资处(政务服务处)副处长,原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投资商贸处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
雷 荣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市坪分局局长职务。
2022年4月6日
正府任〔2022〕8号
正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江舸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2年3月24日研究,决定:
江 舸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投资商贸处处长职务;
张文波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业经济处处长职务;
赵小刊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不再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财政金融处处长职务;
赵 进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代 骏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副局长;
杨绍宏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冯明胜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龙 俊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永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邓国勤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何林涛同志任县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职务;
青 海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正科长级),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职务;
王礼伦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保留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职务;
陈宗武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杨兴分局局长职务;
李 庆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乐俭分局局长;
罗开羿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和溪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乐俭分局局长职务;
张文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土坪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流渡分局局长职务;
陈 焱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瑞濠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格林分局局长职务;
徐诏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凤仪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碧峰分局局长职务;
丁明强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安场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凤仪分局局长职务;
袁建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新州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杨兴分局局长职务;
叶 松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瑞溪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班竹分局局长职务;
杨昌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庙塘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新州分局局长职务;
赵 翔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班竹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中观分局局长职务;
陆远飞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桴焉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小雅分局局长职务;
罗建胜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桴焉分局局长职务;
谢 毅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芙蓉江分局局长职务;
黄 涛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土坪分局局长职务;
徐启勇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金勇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陈 琪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冯佑祝同志不再担任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陈正伟同志不再担任县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22年4月6日
来源:正安县人民政府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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