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拿预售证的条件出来了!
3月2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商品房项目概况及预售许可优化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中,对预售证的申领实现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为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对实行告知承诺、明确申请规范、精简审批材料进行优化,对于提供虚假承诺或逾期未履行承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提出保障措施,方案试行期为1年。
《试行方案》中,有4个方面的调整、优化值得我们关注:
要点一,对于居住区内独立设置的配套,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书面承诺取得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联合验收意见书的时限,即可申领预售证。换句话说,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承诺配建时限才能领证卖楼,而购房者对配建时限也拥有了知情权。
要点二,对采取承诺制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仅需于项目销售现场公示承诺书内容接受监督,还应先于或与首期住宅工程同时取得联合验收意见书,方可交付使用首期住宅。如此一来,但凡未按承诺如期完成配建的,将不得进行住宅交付,开发商还需承担逾期交楼的违约赔偿,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
要点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单独楼栋、塔楼和裙楼分别申报项目概况和预售许可,但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
要点四,对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申领预售许可的形象进度要求,增加“装配式房屋建筑,已完成规划层数的十分之一结构工程(选此项需另行提交装配式建筑承诺函和相应附件)”选项。
本次方案中的一系列优化与调整,不仅更贴合本地化市场需求,也将有效防范房地产行业重大风险,起到维稳作用。
本轮调整优化有迹可循
而这一轮的调整、优化,可谓有迹可循!
去年8月,备受关注的万科城市之光因为预售证问题赫然出现在领导留言板投诉之列,舆论一片哗然。
随后8月30日,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让万科城市之光违规取得预售证成为事实。
万科城市之光因存在提供虚假项目形象进度和公建配套建设情况的说明与承诺、证明材料取得悦光花园E1、E2、E3、E8栋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形,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治行动之快,可见相关部门对规范预售证申领的决心。
要知道,预售证不仅关乎购房者能否买上房,还关乎购房者是否能按时收楼并享受居住区内既定规划配套。
毕竟项目一旦烂尾,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款分分钟“打水漂”,而居住区内配套若迟迟无法兑现,尤其学校等重要配套,那么,维权之路也必将漫漫兮……
3月21盘获批住宅预售证
当然,预售证的申领,自然还与楼市供应量直接挂钩。
在持续的政策暖风下,刚过去的3月“楼市小阳春”更是迎来推新和成交的小高潮。
相关数据显示,3月广州共计有21盘取得商品住宅预售证,预售货量突破3000套。
截至3月末,广州全市一手住宅库存量去化周期为12.8个月,属于供求相对平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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