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偏远小城两名花季少女被人从下体掏出小肠,一圈一圈缠绕在脖子上,造成一死一重伤。犯罪嫌疑人手段的残忍程度之高让人直呼“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案情回顾:2004年8月17日晚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古城村19岁的少女琳子(化名)被人从下体掏出小肠,缠绕在脖子上杀害。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残忍程度之高,甚至吓呆了前来办案的民警。一时间,小城张掖人心惶惶!
2004年9月20日,距离上次案发仅仅一个多月,大满镇平顺村的小花(化名)在上厕所时被人尾随,同样被人从下体掏出小肠套在脖子上。不幸中的万幸,小花因为下体撕裂的巨痛大声呼喊,被附近的人听到,惊走了“掏肠魔”。
两起案件的杀人手法如出一辙,不禁让人联想到是不是一人所为。小花在被送到医院紧急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小肠被拖拽出两米多,大量坏死,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残。小城张掖仿佛笼罩在了巨大的阴霾之下!
案件侦破:小城张掖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连环凶杀案,自然震惊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张掖警方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破获案件。公安部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大量警力50多天的摸排,以及群众举报和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最终认定住在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围捕乔建国的过程中,乔建国以自杀相威胁与警方对峙九天九夜后,最终放弃了负隅顽抗,被抓捕归案。
乔建国抓捕归案后,警方立即在其家中搜查物证,同时继续在外围寻找证人证言,进一步巩固犯罪证据。乔建国归案后在随后的提审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其他三起强奸杀人未遂的案件。
作案动机:那么乔建国为什么会犯下如此泯灭人性的杀人案件?乔建国,男,1970年11月5日出生于甘肃张掖,曾因两次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后又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劳动教养。乔建国一直认为是法院“冤判”让他不被社会所接受,因此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扭曲心理。接连犯下了震惊全国的“掏肠”杀人案。
法庭审判: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乔建国的一系列犯罪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未遂)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且乔建国系累犯。其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故意杀死一人,重伤一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数罪并罚,判处乔建国死刑。
乔建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乔建国杀人案证据不足(只有证人证言,并无有力物证),将案件发回重审。2005年8月18日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大审判厅对张掖“掏肠惨案”重新进行不公开审理。同年的12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乔建国死刑。
二审宣判后,乔建国依然不服判决,继续提出上诉。2007年1月1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后续:乔建国并未被执行死刑。在2009年5月2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乔建国的刑罚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在2011年12月1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罪犯乔建国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12月18日起至2029年3月1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乔建国案最大的谜题至今没有破解,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只有证人证言,没有有力的物证。在乔建国被抓之后,他的哥哥竟然跳楼自杀了,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两个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这更是让人起疑心。乔建国至今不承认自己是“掏肠”杀人魔,而事实的真相又究竟是怎么样的? 也许只有后来人为我们解答了。
案件感悟:虽然乔建国未被执行死刑,但是他对自己犯下的三起强奸未遂的案件供认不讳。俗话说,抬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总归会有报应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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