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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非法捕捞,抓!
当阳市沮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长江大保护中重点水域,起于淯溪镇白石港村、途径淯溪大桥、清坪河、钩子湾至两河大桥,全长约50公里为禁渔区。
禁渔十年让长江休养生息
但是总有人
为口腹之欲或是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还心存侥幸
2月25日13时许,淯溪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日蹲守,在刘河村漳河支流河段,将正在收笼的刘某抓获,共收缴地笼6副,水产品(河虾,光皮鱼)0.18kg。据了解,刘某明知村干部多次宣传禁渔政策,仍然一意孤行,铤而走险,最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3月10日,庙前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漳河位于普济寺村河段有人下网捕鱼,接到线索后,庙前派出所联合森警大队经过一夜蹲守,将正在收网的刘某抓获,缴获“双飞燕”渔船一条、刺网三副、水产品1.8kg。
目前,民警已将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以及地笼等物品移交到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进行鉴定,待鉴定出结果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平安当阳
本文完
排版:赤脚君
审核:坤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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