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3月13日,潍坊市疫情防控工业运行与物资保障组下发关于做好《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办理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应急物资类、应急处置类车辆办理通行证,当日共派发通行证210个。应急物资类车辆主要包括运输医疗、防疫救护器材设备车辆,运输防控疫情相关物资生产原材料车辆,运输援助物资车辆。应急处置类车辆主要包括疫情防控应急指挥车辆,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以及其他用于应急管理的车辆。具有明显标志的车辆不需办理,如救护车、抢险车等。通行证适用于潍坊市城区及跨潍坊市界(如:滨州至潍坊)和高速公路通行的车辆。
据通知,承担运输任务的市直运输单位(企业),如实填写《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申领承诺书》,并携带车辆营运手续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所属业务主管部门报备后,到市工业运行与物资保障组申领。其它运输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向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领。领用单位将严格按照《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申领承诺书》使用、保管《通行证》,每日做好使用记录,建立详细台账,确保全程留痕。
3月13日,市疫情防控工业运行与物资保障组还调度了15家潍坊市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企业、11家市级核酸检测物资储备企业,对部分物资进行划拨和调拨。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尹莉莉 于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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