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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创新
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的个人行为原因与对策研究
姚文利
吉林建筑大学
起重机械作业是建筑施工过程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几乎存在于建筑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伴随着起重机械设备大量的使用,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也随之发生,预防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尤为重要。研究表明,人的不安全动作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通过预防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不安全动作能够更好的预防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
本文通过行为安全“2-4”模型对85起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个人的不安全动作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引发个人不安全动作的习惯性不安全行为进行深层次剖析,分析得到高频的习惯性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意识不高、安全习惯不佳)。
通过对习惯性不安全行为进行干预,提升安全能力,即合理优化安全能力的作用过程来预防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进而结合跨理论模型建立了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安全能力作用过程干预模型,运用此模型对建筑起重机作业人员的安全能力进行深入研究。
结果表明:该模型对干预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中人的不安全习惯性行为,提升人的安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统计2013-2019年间有具体事故调查报告的85起起重伤害事故,运用行为安全“2-4”模型分析相关人员的不安全动作。结果表明: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不安全动作4类共82次;现场施工人员不安全动作2类共19次;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安全动作4类共62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安全动作4类共64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安全动作13类共242次,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安全动作9类共33次,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不安全动作5类共33次。
2.依据不安全动作的分析结果,进一步对人员高频习惯性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得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频习惯性行为7类共113次;建筑起重机械司机高频习惯性行为9类共146次;现场施工人员高频习惯性行为8类共68次;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高频习惯性行为5类共57次。
3.依据高频习惯性不安全行为的分析结果,本文对行为安全“2-4”模型中安全能力的作用过程加以优化,使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中个人行为逐步完善,结合健康行为改变模型,建立针对起重伤害事故的行为干预模型,表明了干预的对象和高频习惯性不安全行为。
4.为确定员工的安全能力,本文结合“2-4”模型改进作业危害分析法(JHA)。通过改进的JHA,进一步对施工的危险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具体工作步骤的危害,从而确定员工应具备的安全能力,以作为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相关人员习惯性不安全行为干预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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