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新老物业交替,老物业耍起了无赖
案例分享:近日玉山县龙廷嘉园的小区居民和X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物业公司)因为物业管理场所和物业办公用房的移交问题产生了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原物业X云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小区建成交付业主之后就开始管理小区物业工作,在2021年12月31日小区业主集体投票解除了原物业公司的合同,并邀请了新物业公司入驻管理,这在流程上是完全合法合规的,但是在新物业公司入驻期间,X云集团有限公司一直占着物业管理场所,社区和小区的办公用房不和新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故意给小区业主和新物业公司制造麻烦,让小区业主的权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能得到应有的服务。因此龙廷嘉园的所有业主走上了集体维权的道路。
我们知道小区物业管理场所,办公用地都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个人和团体都不能在没有得到业主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占用,在这一点上原物业公司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二条和第三十七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根据条例,我们可以看出原物业X云集团有限公司违背了业主的集体诉求,并占用物业管理场所和办公用房不移交是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坚决支持业主的合法诉求,也希望更多人能知道这家不良公司。
来源:微博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74050352578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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