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3日讯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其中,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被警告、罚款。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官网资料显示,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青岛华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该集团为解决城市“停车难”,布局智能停车产业,促进产业新旧动能转换而成立的全产业智能化停车公司。华睿停车包含“青岛市级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停车场投资建设、现代化停车场运营服务等业务板块,是集停车大数据、停车场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现代化停车服务企业。
附: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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