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路口会车,
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通行方式呢?
今天这起交通事故,
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2022年2月6日,陈某驾驶小车驶至泸县西苑路与曲河西路交叉路口时,因未让右方张某驾驶的小车先行,结果两车相撞!
张某驾驶的小车被撞失控后又撞向了路边黄某停靠的小车及围墙,造成三车及围墙受损的交通事故。因在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未减速,负事故次要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如何通行?
这个让右原则你必须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5、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6、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事故猛于虎,小编提醒您:在日常出行中,路口行车莫忘“让右原则”,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文明行驶,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酒城交警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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