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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城区三轮车治理
工作意见的通告
近年来,我县各类三轮车数量不断增加。由于三轮车安全性能差、三轮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导致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涉及三轮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且成逐年上升态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亳州市区、涡阳、蒙城等县区及阜阳等周边县市已对三轮车进行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为扎实推进我县城区三轮车治理工作,2021年4月12日,利辛县公安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规范治理城区三轮车工作意见建议征求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区居民代表、法律顾问、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讨论,并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分类梳理,充分吸纳,对治理方案和通告内容进一步完善。现对我县《关于依法治理城区三轮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即日起至2022年2月7日24时,广大群众可通过 lxxzxb126@163.com 邮箱反映,我们将及时查收并记录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利辛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关于依法治理城区三轮车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8]40号)等法律法规,利辛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城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三轮农用运输车)依法开展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区域
淝河南路(东延伸至双桥,西至淝河桥)以北、世纪大道(含)以东、迎宾大道(含)以南、光明大道(含)以西的区域内24小时禁止通行(货运三轮车20:00—次日7:00可以临时通行)。
二、治理重点
(一)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车。
(二)依法查处非法从事营运的三轮车。
(三)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三轮车。
(四)依法查处整治区域内违规通行的三轮车。
(五)依法查处电动车改装遮阳蓬等影响交通安全行为。
三、实施步骤
自2022年2月10日0时至2022年2月28日24时为宣传发动阶段,禁行区域内三轮车自觉停止上路行驶,并自行处置好车辆。自2022年3月1日0时起为集中查处阶段,对违反禁行规定通行的三轮车一律暂扣,依法进行处理。2022年10月1日起为巩固提高阶段,实行常态化管理。
环卫作业、快递物流、市政施工,残疾人代步车等涉及民生的三轮车,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四、依法处理
(一)对三轮车在治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对治理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利辛县依法治理城区三轮车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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