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
涉黄违法犯罪
永定公安在行动
近日,永定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根据线索摸排,发现在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某酒店内有卖淫窝点。掌握这一情况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实施抓捕。
1月22日凌晨,在分局领导统一指挥下,治安大队联合崇文、大溶溪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20余名警力现场查获传唤卖淫嫖娼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30名,一举捣毁组织卖淫窝点。
涉案嫌疑人到案后,永定分局立即成立“1.22”组织卖淫专案组,抽调永定、崇文、官黎坪、大溶溪派出所、巡特警警力展开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尹某雄、余某等人受他人指使,通过散布招嫖信息、发放涉黄卡片招揽“生意”,组织妇女宋某萍、李某、何某琴、鲁某宁、江某兰等人在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一酒店内卖淫。
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组织招募管理卖淫女、收取嫖资和发工资、招嫖和接待,打着娱乐休闲的幌子,暗地里却实施组织、介绍妇女卖淫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尹某雄、余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宋某萍、李某、何某琴、鲁某宁、江某兰、曾某、周某胜、王某、胡某军、钟某等10名违法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卖淫窝点10名骨干成员均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0名涉嫌卖淫嫖娼违法嫌疑人被行政拘留,其余10名疑似卖淫嫖娼人员被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案的侦破,及时清理了社会治安的一颗毒瘤,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永定公安对于涉黄违法犯罪
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打击”的工作态度
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卖淫嫖娼的社会危害性
1、卖淫嫖娼在对人类共同道德,尤其是性道德的破坏。它对于人类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起到阻碍的作用。
2、卖淫嫖娼腐化部分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品德,妨害人类共同进步,败坏社会风气。
3、卖淫嫖娼造成性病广为传播,危害人类健康。据统计,共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30多种性病通过性乱交的形式得以传播,其中,卖淫嫖娼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4、卖淫嫖娼破坏家庭团结幸福,据统计因卖淫嫖娼而导致家庭不和,最终离婚的案件占同类案件的20%。
5、卖淫嫖娼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有些在卖淫的同时,还兼实施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有些卖淫活动常常与黑社会性质犯罪、职务腐败犯罪勾结在一起。
色字头上一把刀!
卖淫嫖娼不仅违法
还有可能染病!
小编提醒各位男性朋友: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大家不要博侥幸心理
请洁身自爱!
新鲜的民生报道,专业的城建信息,丰富的旅游资讯,地道的吃喝玩乐,爱上张家界的N个理由!
张家界天门山下、澧水河上
水上摩托艇之天人合一
来源:永定公安、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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