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月24日),是刘鑫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她的代理律师胡贵云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1月10日,判决显示刘某曦(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刘鑫)引起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犯罪分子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而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所有人心中,刘鑫不但制造了危险,使他人陷入危险境地,更让大家不能容忍的是,之后她恶语相向江歌的母亲,一下引来了全国网友的讨伐。
网上有一个自爆曾经是刘鑫闺蜜的人,发文称刘鑫大学和工作期间,对所有的人都非常不满,比如隔壁一个比较胖爱看小说的女孩她说人家“那么丑还天天发梦呢肥猪真是恶心死了”“工作后喜欢一个已成家的领导半夜给人家发信息,被对方妻子骂后跟闺蜜打电话疯狂骂对方妻子”
代孕明星爆雷后,其家人虽然没有文化但还敢于回应,而刘鑫根本没有家人和朋友,可见人品如何。无论法庭最后如何判决,人民已经有了判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