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道建设工程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同道咨询
评价报告文号:三贝同道355号
评价报告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关于报送《2020年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道建设工程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函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我们受贵局委托,根据《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彭财发〔2021〕2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了绩效评价小组,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对2020年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道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通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益四个方面的评价,形成了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现报送贵单位,请审阅。
四川三贝同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2020年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道建设工程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发改许〔2020〕102号),该项目以G245国道交叉口与彭祖大道一段交叉口为起点,梓潼桥为终点,路线长度为7.584km;原路基宽度12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本次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修建18个公交站台以及附属工程(花台拆除硬化、新建波形护栏、边沟修复等),合同工期180天。估算投资约1115.4943万元,财评审定金额为812.48万元。
该项目主管单位是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业主)是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投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交投公司”),施工单位于2020年10月进场施工,于2021年7月23日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尚未开展结算审计工作。
二、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投资控制到位,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通过项目实施,有利于完善项目道路功能,满足彭山区公路沿线居民出行便捷及安全需要,保障项目区交通运输安全畅通。项目总体得分90分。
三、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设计深度不够,增加的建安工程费用较大。
2.管护措施有待完善。
3.与公交线路规划衔接性不强,站台使用率不高。
(二)改进建议。
1.加强前期可研深度,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2.健全项目管护机制,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3.合理调配公交线路,充分发挥项目功能。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四)评价标准。
三、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
(二)项目实施。
(三)完成结果。
(四)项目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七、附件
2020年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道建设工程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5月8日以《关于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发改许〔2020〕102号)批复项目立项。该项目以G245国道交叉口与彭祖大道一段交叉口为起点,梓潼桥为终点,路线长度为7.584km;原路基宽度12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本次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修建18个公交站台以及附属工程(花台拆除硬化、新建波形护栏、边沟修复等)。估算投资约1115.49万元,财评审定金额为812.48万元。
该项目的主管单位是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业主)是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投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交投公司”)。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估算投资1115.49万元,2020年7月16日通过区财政局财评中心评审后,确定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812.48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中烨国际建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标金额为641.05万元;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设计单位为四川立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于2020年10月10日开工,,合同工期180天,实际于2021年7月23日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但尚未开展结算审计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18个公交站台和涵管建设,花台拆除和花台拆除位置的路面以及花台拆除后的波形护栏安装,公交站站台的路面和全线的标线建设等。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评价日,项目资金按照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的约定条款,拨付工程款448.73万元,设计费和监理费按合同约定未达到付款条件,尚未拨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
完成
数量指标
拆除砖混结构及花台
752m³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基层
6901m2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
5605.400m2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1294.388m2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符合
时效指标
起始时间
2021年3月
完成时间
2021年7月
成本指标
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造建设工程建设费
641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本项目建设符合《彭山区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完善项目道路功能情况,满足项目区域居民出行便捷及安全需要,保障项目区交通运输安全畅通,营造良好运输环境。
长期
可持续影响指标
路面、公交站台管养护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满意度
≧9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根据委托要求,公司组建评价组,按照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意见交换、报告撰写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期间,主要通过现场踏勘、与单位相关人员座谈、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各类情况后,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益四个方面的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彭财发〔2021〕28号)的具体要求,评价组针对项目基础设施的特点,在充分考虑项目完成质量、社会效益等指标因素,与区交通局和财政局反复沟通、讨论后,设置指标、确定评分方法和定量评价标准。
表1特性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方法
项目效果
功能性
反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功能是否达到计划能力,建成后是否正常并良好运行,延续性是否达到预期
比率分值法
项目效果
配套性
项目建成后相关工程、点位是否相关协调,配套设施是否整体协调,是否全面衔接发挥整体效益
分级评分法
完成结果
质量达标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验收标准
比率分值法
完成结果
建设成本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比率分值法
社会效益
道路通行能力提升
项目区域内道路通行能力提升情况
比率分值法
社会效益
路容改观
项目区域内路容提升情况
是否评分法
可持续性影响
运行制度建设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是否评分法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是通过对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测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工具。评价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专家判断法、社会问卷调查法等方法,根据三级指标特性,本报告选取适宜评价方法,展开评价工作。
(四)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的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投资控制到位,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通过项目实施,有利于完善项目道路功能,满足彭山区项目沿线居民出行便捷及安全需要,保障项目区交通运输安全畅通。项目总体得分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3
2
变更增加费用较大
规划合理
5
5
制度完备
4
4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5
5
使用合规
4
4
执行有效
2
2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5
5
目标完成
5
5
完成及时
5
5
违规记录
2
2
项目效益
功能性
10
6
站台及附属设施未及时打扫、清洁,整体观感不好,使用率暂不高
配套性
10
10
质量达标
10
10
建设成本
5
5
道路通行能力提升
5
5
路容改观
5
5
运行制度建设
5
0
未建立管护制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满意度
5
5
100
90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
1.程序严密。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检工作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的通知》、《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检工作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的通知>的通知》、《眉山市彭山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彭山区交通运输局编制了《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该项目设立履行了前期评估论证,但前期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导致设计变更增加投资幅度较大;与区交通局保障地区交通安全畅通职能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规划合理。
该项目符合《彭山区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四川省交通厅《2020年八项工作安排》中抓好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城市交通枢纽、换乘站点布局,推动公路与城市道路等无缝衔接文件精神。2020年项目完成前期规划及部分施工,2021年4月完工,7月交工验收,与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致。
3.制度完备。
区交通局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以上制度进行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进行竣工验收。未发现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现象。
(二)项目实施。
1.分配合理。
该项目为基本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2020年预算安排448.7万元。
2.使用合规。
该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区交通局凭证,项目请款、付款流程规范,未发现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区交通局财务管理制度现象;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符合项目批复预算、合同规定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执行有效。
该项目执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一次变更,变更内容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评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同意,项目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均齐全并及时归档。
(三)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
该项目预算安排448.7万元。2020年9月9日,区交通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合同价70%,共计448.7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2.目标完成。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造建设工程》(眉彭发改〔2020〕102号),批复建设内容为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以G245国道交叉口与彭祖大道一段交叉口为起点,梓潼桥为终点,路线长度为7.584km;原路基宽度12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本次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附属工程(花台拆除硬化、新建波形护栏边沟修复),根据交工验收报告,该项目完成100%,具体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
设计工程量
实际完成工程量
附属工程
站台
18个
18个
路面工程
细粒式改良沥青路面
6530.93平方米
6530.93平方米
5%水稳层
6901.4平方米
6901.4平方米
波型栏杆
2159米
2159米
路基工程
箱涵及涵洞
518米
518米
回填砂砾石
2719.08立方米
2719.08立方米
挖运土方
5530.2立方米
5530.2立方米
挡土墙
763.8米
763.8米
3.完成及时。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该项目计划2020年10月10日开工,2021年4月10日竣工,实际于2020年10月19日开工,2020年4月4日完工,7月23日完成竣工验收,在计划日期内完工并验收,完成及时。
4.违规记录。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尚未开展竣工结算审计,据工作人员介绍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项目效益。
1.功能性。
该项目路段主要贯穿彭山区,是彭山区的经济要道,可带动几个重镇的经济发展;改造段路线长度为7.584km,改造公交站台18处。现场察看了6处站台及站台周边的边沟、涵管、涵箱等,目前建成的设施运行良好,满足设计要求,初步实现了预期功能,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由于目前公交车仅有少量班次,现场查看未见对站台进行日常清扫,对座椅和站牌等设施进行擦拭、清洁。据了解,项目管护单位眉山源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暂未制定管护措施。
2.配套性。
G245彭山段原设计为二级公路,设计基准通行能力为5500pcu/h,采用服务水平为四级,该项目主要是进行附属设施、公交站台的改造建设,目的在于通过对附属设施和公交站台进行改造建设,使得现有公路通行更加顺畅,沿线居民交通更加便捷,城市更加美观,对于路面的平面线形和纵断面线形不作调整,港湾式站台不影响国道的通行,方便沿线居民搭乘公交出行需要,修复的沟渠能够满足五湖四海湿地公园的补水功能需要,站台及附属设施与公路交通、灌溉沟渠的衔接性较好。
3.质量达标。
该项目于2021年7月23日通过了交工验收,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中,各验收单位根据《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项目质量进行了评分,综合评价得分为87.5分,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4.建设成本。
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05.97万元,建设长度为7.584公里,单位造价119.46万元/公里,财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36.38万元,招标后中标金额为641.05万元,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环湖东路等工程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眉彭府阅〔2020〕134号)要求,将4处直径为1.5米的圆管涵变更为与边沟同宽的箱涵,项目涉及的5方责任主体对该项目的新增工程签证表进行了签章确认,预估变更金额为145.13万元,合计建安工程费为786.28万元,项目未另行签订增加工程量的施工补充协议,预计建安工程费合同及变更的合计金额不超905.97万元的概算金额,项目的成本可控。
5.道路通行能力提升。
国道G245公路贯穿彭山区全境,是彭山居民通往外界
的重要道路,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彭山区公路路网建设滞后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原路段站牌直接设置在路边,没有公交车停靠站,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容易导致交通拥堵。通过附属工程和公交站台改造,新建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站不影响国道的通行,满足了该国道彭山段5500pcu/h通行能力,满足了60公里/小时的设计速度,方便沿线居民搭乘公交车出行需要,项目建成后对道路通行能力有所提升。
6.路容改观。
该工程原有花台大部分损坏,边沟部分损坏,波形护栏长度不足,通过对原有公路花坛、波形护栏拆除、硬化路面、新建波形梁护栏、新建公交站台、防护工程、公交站台特殊路基处理、新建公交站台涵洞等,从整体上提高道路的营运能力和行车舒适性,路容有较大地改观,提高了彭山区整体市容。
7.运行制度建设。
根据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该项目道路加宽部分由彭山区养路段纳入日常养护,由眉山源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对18座公交站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根据现场评价踏勘,道路加宽部分管护较好,但未对站台地面进行日常清扫、未对座椅和站牌等设施进行擦拭、清洁,观感不太好,眉山源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也未制定管护措施。
8.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行政机关满意度。
现场通过对受益群众和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满意度调查,该项目平均满意度96.5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变更增加费用较大。
该项目有观保街路口左侧等4处站台涵洞,实施过程中将直径为1.5米的圆管涵变更为与边沟同宽的箱涵(分别为1-3.3*1.6M,1-1.5*1.6M,1-2.3*1.6M),增加建安工程费约145.13万元,增加幅度为22.64%。
2.管护措施有待完善。
18座公交站台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眉山源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据向工作人员问询,项目交验移交不久,尚在质量责任缺陷期内,眉山源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暂未制定管护措施,现场评价踏勘发现多数站台、座椅、站牌、护栏铺满灰尘,观感不佳,管理工作不到位。
3.与公交线路规划衔接性不强,站台使用率不高。
由于目前公交站除仅有少量班次公交车外,没有其他交通量,站台及附属设施使用率不高,只初步实现预期功能,尚未完全达到目标要求。
六、相关措施建议
1.加强前期可研深度,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区交通局和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充分论证,科学设计,同时应加强技术成果审查力度,避免出现与实际有较大出入和技术水平低劣的设计成果,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
2.健全项目管护机制,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针对项目管护制度欠缺,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建议维护单位尽快完善项目维护管理制度,制定维护措施,建立运行反馈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3.合理调配公交线路,充分发挥项目功能。
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应合理规划G245国道彭山段的客运线路,做好城市公交线路与向乡镇外延伸客运线路的换乘工作,让沿线居民下了公交能顺利乘上其他公路客运车辆到达目的地,提高站台的使用率,充分发挥项目功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减少出行时间。
七、附件
2020年国道G245彭山段附属设施及公交站台改道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分表
(来源: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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