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群众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
2022年1月4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热心群众罗某送来的一只豹猫。据罗某介绍,这只豹猫是2022年1月3日14时左右,他在习谦通往勐佑方向公路边发现的。当时他看到这只豹猫精神萎靡,担心被过往车辆所伤,于是下车查看,发现豹猫头部有血迹,随即将受伤的豹猫送往宠物店救治。
1月4日,罗某将经过初步救治的豹猫送到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交给民警。
民警提醒:豹猫属于国家“三有”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凤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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