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经开法院张双庆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由液态奶变“凝固奶”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为双方企业减轻了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 年 11月 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仓配服务合同》,合同仓库场地要求为液态奶应放入暖仓,后来时值寒冬,原告发现被告一直将货物存储于常温仓而非约定的暖仓,直接导致液态奶大量冻损。双方确认了冻损货物品名、数量、成本价格,并达成《承诺书》合意,初步确定相应损失应由被告进行赔偿,但未明确具体的赔偿金额。后经原告自行核算后最终的实际损失为12余万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赔偿款项无果,故诉至法院。
从“互不相让”到 “心平气和”
原告向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双方争议非常大,肯定调。 被告则向法官表示,原告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毫无道理,当时支付的仓储费就不是暖仓的费用,被告还要就双方之间其他的经济纠纷另案起诉原告。法官考虑到企业经营不易,应该尽可能减轻企业诉累,让企业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企业经营当中,故法官决定此案应优先调解。
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事情的起因及经过后,基于被告出具的承诺书向被告做了大量的释法明理工作,确定被告应给予原告赔偿。同时告知原告,被告虽承诺赔偿,但并没有确认赔偿的具体金额,仍需进一步确认冻损的货物范围、价值及双方的过错责任,原告的诉请不能得到全部的支持。双方听后均表示同意调解,原告也同意将欠付被告的其他费用进行对账抵扣。
从“调解僵局”到 “涣然冰释”
双方各自对账的结果并不一致,原告代理人表示公司损失较大,经汇报公司后定下了赔偿4万元的底线方案。但被告认为抵扣其他费用后不应再赔偿原告款项,而且公司目前面临困境,不能接受该方案,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法官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放弃调解,通过原告代理人获取到公司北京总部法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同时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加强沟通,继续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调解,最终原告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现金人民币23000元。原告当场点清款项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原、被告均认可双方之间就此案件之前签订的其他合同纠纷再无任何争议,双方至此握手言和。
法官心语
涉企纠纷案件,关乎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积极寻求问题解决途径,调解解决纠纷,不仅可以为民营企业纾危解困,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支持,从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经开区人民法院
记者|书瑶
审核|王振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