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要求。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证照过期、超出许可经营项目等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落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积极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加强各关键环节的消毒清洁严禁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三是加强线上异常数据核查。依托市局网络订餐平台数据监测结果,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时核实处理,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四是加强线下实体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加大对线下实体餐饮店监管,特别是城市综合体、小餐饮集中区域、学校周边等餐饮聚集区域的检查。检查实体餐饮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经营),网上公示的信息是否与实体店信息一致,是否按要求履行原料控制、加工操作等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是否存在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69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6起,责令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限期整改5起,采取通知平台下架取消其网络餐饮服务资格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家,立案查处2家涉嫌无证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促进全市网络餐饮规范经营起到良好的效果。
来源:高邮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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