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教训他一下,要不然一辈子抬不起头。”贵州黔南州丹寨县某局职工冼丽,因下村帮扶检查工作与时任丹寨县雅灰乡党委书记罗某某认识。两人后来确定为情人关系,多次发生性关系。2021年7月1日深夜,已调任县教科局党组书记的罗某某与冼丽发生性关系后驾车送冼丽回家,被冼丽的丈夫陈某某发现。回家后,陈某某殴打妻子使其承认了婚外情。
陈某某及很多亲戚朋友都在教育系统工作,妻子出轨的对象偏偏是自己的单位领导,这件事对他的打击非常大。性格温和内向的陈某某对此怀恨在心,次日上午冲入办公室对罗某某进行捅刺,罗某某当场死亡。案发前罗某和妻子关系比之前还好,两人还准备要二孩,罗某某以前还在陈某某家吃过几次饭,对陈某某也比较好。
【叶律说法】
自古奸情出人命。一起婚外情酿成惨剧,导致两个家庭破裂。
对于动辄用刀捅人的突发事件,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往往是不确定的,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结果,均在行为人的故意之中,因此应当以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死亡结果发生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陈某某穿迷彩服、有预谋多次踩点,在办公室内捅刺罗某某,客观上导致其死亡,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
陈某某在激愤的情况下杀死罗某某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构成激情杀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2、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3、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本案是由于被害人罗某某持续破坏陈某某家庭引发的,罗某某作为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陈某某感到愤怒后情绪激动,在激愤情况下企图杀死罗某某,构成激情杀人,要被从宽处罚。但是陈某某在政府机关单位有预谋地杀人,造成了社会恐慌,有酌定从重情节。
陈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有从轻情节。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除驾驶机动车犯罪外,附带民事诉讼不判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行。因此本案被害人家属不能主张高额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要求凶手及其近亲属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
因本案案情重大,法院需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将择期宣判。
作为已婚人士要洁身自好,遵守法律底线,否则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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