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
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它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它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其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指:
(1)非法买卖外汇;
(2)非法经营出版物;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4)非法传销或变相传销;(刑法修正案七已经作修改)
(5)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行为;
(6)非法经营互联网业务;
(7)非法经营彩票的;
(8)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9)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0)用POS机套现。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注意:擅自制作网络游戏外挂出售牟利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总结:没有经过批准或违反规定,擅自经营的,情节严重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