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汉川市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培训会召开。市委书记黄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戴少平主持会议。市领导赵岳军、冯汉金、黄国华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汉川市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下阶段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中央、省委和孝感市委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要压实乡镇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专班专人专责,科学选定办公场所,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抓紧完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立、对外挂牌、人员选派、集中办公、执法清单编制等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要强化条块结合运行机制,推动相关市直部门执法事项下沉、执法力量下沉,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形成推动改革落实的整体合力。要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强化法制保障、完善硬件保障、加强业务保障,全面提升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形成拥护机构改革、支持机构改革、参与机构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近年来,孝感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优化协调高效原则,有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赋能基层一线,解决好群众身边事,今年年初孝感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探索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0 1
基本情况
为强化功能镇区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在深入调研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6月4日,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孝感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方案》,选取36个乡镇(汉川应城全域、其他县市区各1-3个乡镇)改革试点。
1
建立乡镇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明确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乡镇确权事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梳理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问题比较突出的县级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执法权限,明确乡镇综合执法委托事项,形成乡镇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其中乡镇法定职权28项,委托下放职权326项涉及17个部门。
部门与乡镇签订委托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权力行使范围、权力运行程序、执法行为法律后果等内容,乡镇以部门名义实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2
组建统一乡镇综合执法机构
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将乡镇现有机构和县(市、区)直部门的延伸派驻机构执法职能、人员、编制等力量和资源整合,设置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机构负责人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另设专职副主任(副科级)一名。
以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为基础,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和人员力量整合,搭建综合执法平台,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县(市、区)直部门将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各乡镇差异化派驻人员,实现人员集中办公、装备统一标准、事项集中处理。
3
构建综合执法运行体系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县级层面以依法治县委员会下设的执法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县域内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执法争议协调、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务由各地司法行政部门承担。
建立县(市、区)直部门与乡镇的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业务指导培训机制,业务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做好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流程规范,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县乡两级综合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县级综合执法人员提拔或重用,其派驻基层时间不少于三年。派驻人员同样享受乡镇补贴,并在评先评优、提拔调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调动干部下沉积极性。
0 2
主要做法
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改革试点任务分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压实改革责任。
组建工作专班赴浙江衢州学习“一支队伍管执法”作法,相关市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及时出台改革试点方案,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明确边界,推进权限下放
推进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权限延伸,坚持“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将涉及乡镇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基层治理迫切的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增加乡镇执法事项,扩大乡镇执法范围,实现乡镇执法权从无到有。
按照“应领尽领、应放尽放”,乡镇综合执法权力清单中明确乡镇必须认领的执法权、选择性认领的执法权,既尊重乡镇执法共性,又尊重乡镇差异化,委托下放326项执法权中235项为必须认领,91项为选择性认领。
搭建平台,优化资源力量
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整合乡镇执法资源和力量整合,以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为平台,建立扁平高效的执法工作机制,统一指挥乡镇执法力量,在保持延伸派驻人员身份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将人员、经费、日常管理等放到乡镇,探索推进乡镇行使派驻人员指挥协调权、管理考核权、推荐提名权、反向否决权,实现“县乡一体、力量下沉、条块联动”,构建县乡“一体化”执法机制和平台,切实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0 3
工作成效
按照《指导方案》,制定了改革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建立督办机制,县(市、区)每周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报送市委编办,不定期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抓紧推进改革。
市委编办批复试点乡镇综合执法中心设置后,全市36个乡镇已设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作为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部分县(市、区)已完成乡镇综合执法清单编制,正在进行人员转隶。年底前,将搭建起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健构起建权责一致的执法体系,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