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小张,从账上取十万给我,有用”
财务:“好,老板这笔钱我记成借款吗?”
老板:“你怎么不懂事,我从自己公司拿钱算什么借款”
老板:“你别管,后面再说”
财务:“...好吧”
可以说,企业的财务或者会计,大概率都遇到过上面这种情况。不给钱吧,老板认为你不听安排;给钱吧,后续的处理令人头痛……简直是左右为难!
没办法,企业经营中很多老板或股东都认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可以随意支取。但公司的钱就是老板个人的钱吗?可以随便花吗?如果你的老板这么想,企业就危险了。
公私不分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应谨慎对待
从法律和税务角度来说,公司是老板注册经营的,但公司的账户可不是老板的“小金库”。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公司注册下来以后就要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对公账户,所有资金的进出都要通过公户。公户收支的每一笔钱都要有明确的来源和去向,如果是应税收入就要开票或记作无票收入申报。
股东虽然是公司的所有者,但只有公司的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才属于股东,并且各股东需要按照持股比例或公司章程的约定方案分配红利,而且分得的股息红利要按照20%缴纳个税。
但很多企业老板尤其是传统民营企业老板缺乏法律和财税知识,有时个人资金紧张了,就从自己参与经营的公司“借”出一笔钱用于私人消费,又不归还;有时公司运营缺资金,他们也把个人的钱拿到公司救急,也不做相关处理;老板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和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也未按照相关规定交税......
长期这样操作,老板的钱和公司的钱就混在一起,财务处理混乱,这些都是公私不分现象。
也有的老板明知故犯,为了偷漏税故意公私不分,用私人账户收款。还有的直接“公转私”,没有合规纳税就把公司的分红转到自己账上。
殊不知,长期公私户混用,有限公司的老板也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更有甚者,抱着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那就可能形成职务侵占罪了。
公私不分导致四种涉税问题,后果很严重
1. 把公司的钱当作自己的钱会被视为分红,需纳税
打个比方,某老板在公司支出了100万,拿去购买了一辆登记在自己或家人名下的豪车。这种情况,虽然车是个人的,但钱却是公司的。
财税[2003]158号文件明确规定:
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老板是借公司的钱去买车,但是在当年又未归还借款。
财税[2003]158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了: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不管老板从公司借钱去干嘛了,只要和企业经营无关,又未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归还,在税法上被认定为分红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要缴纳20%的个税。
2. 易形成偷逃税情形
如果老板从公司拿钱进行个人消费,还开票报销用于企业税前抵扣,那就构成偷税情形了。
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例:
青岛某自动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某购买家用电器、家装材料、家居用品用于个人消费,购买时直接支付现金,取得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25份,计入单位账簿管理费用-办公费300000元。事后陶某把发票交与财务人员报销,进行税前扣除,未做纳税调整。
其购进私人物品,还开具办公用品到单位报销,构成主观故意偷税。该公司当年偷税数额达8.46万元,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4.23万元。
3.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虽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老板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之间有可疑资金往来,出现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同,一旦公司有债务问题,老板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私不分比较严重的行为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该罪名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类情形也有现实中的案例:
2014年12月6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2月13日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14年有期徒刑;今年4月30日,重审一审宣判吴长江被判有期徒刑10年,退赔55650.23万元给被害单位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退赔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公私不分还有其他不良影响,如何规范?
除了以上涉税问题,公私不分还会对企业产生其他不好的影响。
比如公司要贷款、融资、上市等,首先就要看公司的一个经营管理情况,特别是财税方面的管理。但老板随意把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混在一起使用,贷款或投资机构一旦发现有公私不分的情况,肯定会有所顾虑。
再比如说,某个股东长期公私混用,肯定影响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或造成公司管理混乱。而且公司如因经营所需要进行注销,遗留的税务问题也会在注销中显露无疑。
当然,这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税筹方法规避掉的,老板们可以在珺仁企服旗下的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经营的一家企业性质,企业经营所有的利润均由投资人所有,相同的企业经营所有负债,均由投资人负责,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般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均不会用于投资等高风险运作,所以无限连带责任将不复存在)。个人独资企业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综合税率不超过3%!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个人独资企业的综合税率是要低一些的,而在珺仁企服旗下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还可以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直接实现了减税降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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