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了“关于涉新疆霍尔果斯疫情入(返)滇人员的健康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现对涉新疆霍尔果斯疫情的入(返)滇人员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1、近14天内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开展5次(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
2、近14天内有新疆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备,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滇人员,进入昆明市的按照昆明市“关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疫情防控实施提档升级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执行。
▌来源: 云南疾控中心
▌整理编辑:王胤骏
▌运营总监: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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