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不是啤酒瓶“爆炸”导致的死伤!
文 | 卖酒狼团队
编 | 余小梅
日前,海南琼海市中原镇的某商行发生一起疑似啤酒爆炸事件,造成2人当场死亡,另外3人受伤。
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报告当中,伤员已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A
搬运啤酒,突然有“爆炸”声传出!
据了解,上述事件发生后,琼海当地启动了一般突发事件四级响应,迅速成立了现场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开展伤者救治、事故调查以及安抚家属等工作。
而对于事件发生经过,有现场目击者是这样描述的:事发当天,中午12点左右,看见有人正在某商行门口搬运啤酒,不久后便听到“砰”的一声巨响。
而在这声巨响过后,身处现场的两名男子当场倒地身亡,另外三名伤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那么,这起疑似物品爆炸的事故,是否与某商行门口停放的运送啤酒货车有关?
该啤酒经销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瓶子爆炸是不可能把人炸死的,具体还得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某商行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表示,“不清楚、不知道,等待警方结果。”
目前,该事件已被警方定义为“刑事案件”,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B
存在啤酒瓶“爆炸”可能!
对此,有业内人士坦言,“啤酒瓶‘爆炸’伤人早有先例,今年以来就发生过。因此,包括厂家、经销商、终端商在内,都应加强对酒瓶安全性的关注”。
据公开资料显示,啤酒瓶“爆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温度、撞击、瓶子质量不合格等,都有可能导致啤酒瓶“爆炸”。
即便是国内知名啤酒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存在“爆炸”的风险。
根据2020年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7年8月15日8点左右,王先生在妻子经营的商店将燕京啤酒生产的瓶装啤酒从啤酒专用箱中取出放入冰柜过程中,啤酒瓶突然爆裂,玻璃碴刺入王先生左眼,造成左眼球穿通伤。
法院认为,燕京啤酒生产的啤酒瓶爆裂导致王先生眼球受伤,燕京啤酒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决燕京啤酒支付王先生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50266元。
而有过经验教训的燕京啤酒,本该对瓶身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尽最大可能将啤酒瓶“爆炸”的风险降至最低,但事实却是,今年9月份,又一起关于燕京啤酒瓶身“爆炸”伤人的消息传出。
据公开资讯显示,9月4日,有消费者在饭店用餐过程中,一瓶燕京啤酒突然“爆炸”,导致一位老人的脚步被碎片划伤,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左踝外伤,大隐静脉损伤。”
业内专家表示,啤酒瓶“爆炸”的安全隐患由来已久,也曾多次发生伤人事件。
但大家必须明确一点,啤酒瓶“爆炸”事件的发生是可以被有限预防、避免的。
对于啤酒生产厂家而言,应不断提高对啤酒瓶自身质量的要求:
1.有序提升各项检测标准,只用品质过硬的酒瓶对产品进行包装;
2.尽可能避免出现过度重复使用同一酒瓶进行包装的情况;
3.对合作经销商进行相应安全培训,让其意识到风险存在的同时,有足够的理论知识进行预防。
经销商、终端商方面,应将重点放在“储存、搬运”两个环节,啤酒存放地应避免被阳光直晒,搬运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并注意搬运力度“轻拿轻放”。
消费者则应尽可能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啤酒产品,一方面品质有保障,可以有效规避买到不合格产品的风险;另一方面,即便出现了最坏的情况,“正规渠道”也可以在第一时间提供帮助。
此外,专家明确表示,对风险有足够的重视就可以,切记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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