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十六,明英宗驾崩。他短暂的三十八年人生可谓是跌宕起伏,精彩绝伦。出生百日成为储君,七年太子、十四年皇帝的生涯,令他不识愁滋味。少年的意气风发,换来的是一年南冠,八年幽禁。历经磨难之后复辟成功,二度登基为帝,经过八年挽尊,终于挽回了些许声名。临终前宣布废除殉葬,犹如黑夜中划破长空的一道光,让他的生命陡然变得璀璨,令后世不惜笔墨的予以歌颂。《明史·英宗后纪》盛赞:“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王世贞也在《弇山堂别集》中称:“此诚千古帝王之盛节。”
废除野蛮、残酷的殉葬制度,当然是一项无论怎么歌颂都不为过的德政,不过明英宗如此做的初衷是出于对殉葬者的共情而于心不忍,还是仅仅因为不愿自己的后妃被殉葬?
明朝初年的殉葬制度
殉葬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陪葬,即用人、俑或器物等陪同死者下葬;狭义特指人殉,即用活人为去世的上位者陪葬。我们平常所说的殉葬特指狭义的殉葬,即人殉,是一种惨无人道的残酷制度。这一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古人认为人死以后,会以灵魂的状态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是以葬礼就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原则举办,将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殉葬,以供其在“另一个世界里”驱使。
殉葬肇始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夏商周三代,战国时期开始式微,汉代以后基本在中原绝迹。明朝初叶,阴魂未散的殉葬陋习再度死灰复燃,在宫廷与王公大臣中间流传起来,主要目标为死者的妻妾等女性。从洪武到天顺这近百年间,皇帝及外藩诸王死后,有大批嫔妃殉葬。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闰五月初十,明太祖朱元璋去世。虽然在遗诏中提到“丧祭仪物,毋用金玉”,还说“ 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从事”,要求节俭操办身后事。不过继任的建文帝朱允炆,为扮演好自己孝子贤孙的角色,进行了殉葬。
孝陵殉葬的规模及嫔妃等级历来有不同说法。明代官方典籍《大明会典》记载孝陵葬有四十妃嫔其中“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俱从葬”。注意用词是“丛葬”,可以是殉葬,也可以是自然死亡后陪葬。到了《万历野获编》,却变成了“按太祖孝陵,凡妃嫔四十人,俱身殉从葬,仅二人葬陵之东西,盖洪武中先殁者。”即葬于孝陵的四十个嫔妃中,除了两个死的早逃过一劫,其余的都在朱元璋死时被一波带走了。《明朝小史》则称,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也就是后宫的所有全部被殉葬了。三则记载一则比一则深入。
明末清初史学家毛奇龄,则在其所著的《彤史拾遗记》中表示:“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即孝陵陪葬有四十六位嫔妃,但多数属于死后陪葬,而非被殉葬,当然孝陵之中确实存在殉葬,所殉之人为十多名地位相对低下的宫人。这一说法还是有理论依据的。
《明史·后妃传》记载:“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
从这一条史料可以看出,朱元璋入葬孝陵时,确实进行了殉葬,只不过所殉之人主要为宫女(估计是于朱元璋有过交集的)。事后,朱允炆对这些宫女的家属进行了表彰和封赏,使他们成为可以世袭官职的“朝天女户”。对这些人,朱棣及其后继者也都给予了承认。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七月十八,明成祖朱棣去世,同样进行了殉葬。至于长陵殉葬的妃子数量,《大明会典》称有16人,用词依然是“从葬”,朝鲜的《李朝实录》称多达30余人。
“及帝之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小木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诸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亲入辞诀”(《李朝实录》)
《李朝实录》不仅点明了人数,还罕见的披露了殉葬的惨况:殉葬前,先好吃好喝的供他们饱餐一顿,之后明仁宗亲自前来与其诀别,事后所有人被带到专用的房间内,站到一张特制的小床上,把头套进早已悬挂好的绳套中,再猛然撤去小床。
洪熙元年(1425年)五月二十九,明仁宗朱高炽去世,殉葬嫔妃共有5人。所殉者包括无所出或只生了女儿的王丽妃、谭顺妃、王淑妃、黄充妃。
最让人意外的是,朱高炽生前最宠爱的妃子,恭肃贵妃郭氏也成了殉葬人员之一。郭贵妃不仅是明朝开国之臣郭英的孙女,还为朱高炽生下了朱瞻垲、朱瞻垍、朱瞻埏三个儿子,不符合殉葬规则。所以对于郭贵妃的殉葬之谜,一直以来众说纷纭。
发生在明英宗时期的殉葬
以上三次都发生在明英宗出生前,与他无关,但他在位期间殉葬并没有停止。明朝宫廷的五次殉葬,有两次就发生在英宗朝。
宣德十年(1435年)正月初三,明宣宗朱瞻基去世,殉葬嫔妃共有10人。殉葬者中除惠妃何氏外,其余诸人皆无妃位,地位较为低下。
正统元年八月,朱祁镇对这批殉葬的庶母进行了追赠加谥:追赠惠妃何氏为贵妃,谥端静;赵氏为贤妃,谥纯静;吴氏为惠妃,谥贞顺;焦氏为淑妃,谥庄静;曹氏为敬妃,谥庄顺;徐氏为顺妃,谥贞惠;袁氏为丽妃,谥恭定;诸氏为淑妃,谥贞静;李氏为充妃,谥恭顺;何氏为成妃,谥肃僖。
通过追赠加谥册文中的“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一句,可以明白无误的确认,她们在死后之所以能获得此殊荣,是因为殉葬了。
朱瞻基后宫还有一位叫郭爱的嫔妃,是明代有名的才女,因此成为了《明史·后妃传》中唯二留下姓名的,唯一留有字号的后妃。可惜的是,她入宫仅仅二十来天就死了。自知命不久矣的她在临去前写了一首词:
“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悽悽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由于《明史·后妃传》中郭爱的记载,与记载景陵诸妃的内容是紧挨在一起的,认为她也是殉葬队伍中的一员,并将这首词命名为《绝命词》。
实际上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郭爱因染病去世,并非被殉葬,这首词的真名为《病革自哀》,表达的是一个妙龄女子病中对生的眷恋。这点从她的封号为嫔,而非妃就可以看出。明末竟陵派诗人钟惺所编《名媛诗归》中的略注可作为佐证:“郭爱,凤阳人,字善理,性颖敏巧慧,宣宗闻其贤,徽至京师,寻病卒,后封国嫔。”其中清楚写到郭爱因染病去世,后来被追封为嫔。
如果说朱瞻基去世时,朱祁镇尚且年幼,只是挂了个丧主的名头,一应治丧事宜皆由其母孙太后及朝中大臣操办,所以怪不到他头上。那么发生在天顺元年的这场殉葬,则完全是在他主导下举行的了。
土木堡之变后,太上皇朱祁镇,与取而代之的明代宗朱祁钰兄弟俩,因皇位之争反目成仇,被囚禁于南宫艰难度日。
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十七,朱祁镇在石亨、徐有贞、曹吉祥等人的支持下,发动夺门之变,复辟成功,改元天顺,废朱祁钰复为郕王,将其囚禁于西苑,并废其寿陵。
二月十九,在夺门之变前就罹病的朱祁钰薨逝,死因众说纷纭。朱祁镇对朱祁钰那是相当的不待见,在废位诏书中就指斥他“不孝、不悌、不仁、不义,秽德彰闻,神人共愤”,待其死后亲赐谥号为“戾”,按亲王礼将他葬于北京西山。
葬礼规格虽然降低,但殉葬依然进行。至于规模,据生活于英宗、宪宗时期的黄瑜,在其《双槐岁抄》中记载:“天顺元年二月癸丑,郕王薨,葬祭礼如亲王,谥曰戾,唐氏等妃嫔俱赐红帛自尽,以殉葬。”
由此可知,朱祁钰死后,殉葬规模应当不小,只不过现在有据可查的仅有他生前的宠妃,历史上第一个皇贵妃唐氏一人。最初,朱祁镇甚至打算把对自己一家子有恩情的朱祁钰原配汪废后都给殉了,在李贤规劝下才作罢。
“景帝崩,英宗以其后宫唐氏等殉,议及后。李贤曰:‘妃已幽废,况两女幼,尤可悯。’帝乃已。”(《明史·后妃传》)
汪废后侥幸躲过一劫,朱祁钰后宫的其他嫔妃就没这么幸运了。朱祁镇一声令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如花般美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迫殉葬,香消玉殒。
明英宗废除殉葬的主要目的
英宗朝的殉葬,不仅只有迫使朱祁钰后宫嫔妃殉葬一事,连藩王妃嫔殉葬也在宣德朝变得兴盛,并于英宗朝达到了高潮。
洪武朝连带懿文太子朱标在内,共有五位皇子去世。这其中只有死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的秦王朱樉,其王妃王氏被殉葬。王氏是蒙元名将王保保的妹妹,《倚天屠龙记》中赵敏的原形,她被殉葬更多的是出于政治原因。
永乐朝共有11位亲王去世。只有郢王朱栋的王妃郭氏殉葬。郭氏殉葬的原因是,朱栋无子,郢藩封除,自觉老无可依的她,伤心欲绝下于丈夫死的次年自尽殉葬。所以郭氏与其说是殉葬,倒不如说是殉情。
宣德朝共有8位藩王去世,其中滕王朱瞻垲未成婚,有两王死后出现殉葬。宣德元年十月,唐靖王朱琼烃去世,此前已经选汝州郏县的高氏为王妃,但尚未获得册封。高氏听闻朱琼烃去世后,自杀殉葬,被追封为唐王妃。宣德六年九月,蜀靖王朱有堉去世,王妃李氏、侍姬黄氏皆自尽殉葬,事后黄氏被恩赠蜀靖王夫人头衔。
宣德朝对殉葬案例给予了褒奖,使得英宗朝(包括景泰朝)藩王死后殉葬之风变的越演越烈。与前朝相比,英宗朝的殉葬者还获得了赐谥号的待遇。正统三年十月,卫恭王朱瞻埏去世,卫藩由于无子封除,王妃杨氏殉葬,被赐谥贞烈。正统四年六月越靖王朱瞻墉去世,无子封除,王妃吴氏殉葬,被赐谥贞惠。景泰五年七月,赵惠王朱瞻塙,继妃邵氏殉葬,被赐谥贞顺。
这股风还蔓延到了郡王一级。正统四年正月,宁藩信丰王朱盘㷬去世,王妃刘氏自谥殉葬,被赐谥贞烈。正统十二年五月,周藩河阴王朱子坛去世,王妃巩氏自谥殉葬,被赐谥贞肃。
整个英宗朝这种例子还有很多,凡此种种,与朱祁镇弥留之际所说的“殉葬非古礼,仁者所不忍,众妃不要殉葬”,反差太大。所以先上朱祁镇废除殉葬的遗诏全文,再对照着分析分析。
“己巳,上大渐召皇太子及太监牛玉、傅恭、裴当、黄顺、周善至榻前,谕之曰:自古人生必有死,今朕病以深傥言,有不讳,东宫速择吉日即皇帝位,过百成婚。皇后钱氏名位素定,当尽孝养,以终天年。德王等王俱与善地俾之国。殉葬非古礼,仁者所不忍,众妃不要殉葬。歛时湏沐浴洁净,棺内装用袍服系腰绦环,皇后同东宫自选带皮鞓者易以绦鞓,衣服不湏多,纵多亦无用。择好地建陵寝,皇后他日寿终,宜合葬。惠妃亦须迁来,以后诸妃次第祔葬。此言俱要遵行,毋违。”(《明英宗实录》)
整个遗诏共讲了七件事:1、对太子朱见深的安排;2、要求善待原配钱皇后;3、诸子之国;4、废除殉葬;5、安排自己的葬礼;6安排钱皇后身后事;7安排诸妃身后事。
一、三、五与无关不去它,第二、第六、第七件事都与殉葬,我们来分析一下。
先说钱皇后。
阿越在《你为我哭瞎眼,我对你不离不弃:明英宗与钱皇后之间的帝后情》一文中说过,朱祁镇和原配钱皇后感情很深。天顺年间,钱皇后与当时的太子,后来的明宪宗朱见深的生母周贵妃斗得很厉害。周贵妃在得到婆婆孙太后的默许后,想有样学样的把钱皇后赶下台,而后凭借母以子贵坐上中宫之位。在朱祁镇的反对下,没能成功。而钱皇后则在婆婆孙太后去世后,打算给周贵妃来个釜底抽薪,用养子朱见清替换掉朱见深这个太子,一举解决这个心腹之患。在李贤等重臣的反对下,也没能如愿。
在明代殉葬制度下,明仁宗的张皇后,明宣宗的孙皇后,由于后继者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自然没有被殉葬之忧。可钱皇后不同,她一生无所出,又与即将继任的庶子母子关系不谐。虽然在遗诏中对钱皇后之后的生活做了种种安排,但在诸王正妃殉葬可以获得荣耀这股风潮,特别是朱祁镇当年差点将有女儿需要抚养的汪废后给殉了的情况下,搞不好朱见深母子会视遗诏为无物,逼迫钱皇后殉葬。
再说其余嫔妃。
按照明代的殉葬制度,至少诸妃中没有子嗣的,必然会成为殉葬的牺牲品,这点是无须怀疑的。
他朱祁镇对别人的女人可以下狠手,可以视若无睹,但对自己的女人却下不了这个狠心。既然如此那么只能废除殉葬了。所以他废除殉葬固然有出于共情的因素,但更大的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女人们,否则也无需在去世前一天才下这样的诏书了。
从这一点来看,朱祁镇对自己的女人还是有情有义的。
阿越说
废除殉葬虽然出于朱祁镇的私心,但无论如何明朝宫廷的殉葬制度在他手上被废除了。他儿子明宪宗朱见深也算是孝子,不仅遵照了他的遗嘱,还对其进行了深化。
成化时期,宫廷殉葬制度自然已经废除,可个王府依然殉葬惨案发生。成化十年七月,辽王朱豪墭给朝廷打报告称:嫡长子朱恩鏋(荣穆世子)病故,其继配冯氏、侧室曹氏俱无所出,应该令她们殉葬,请求朝廷恩准。
朱见深在回复中,引用朱祁镇遗诏,对宗室的殉葬风俗做了盖棺定论“先帝上宾,顾命毌令后宫殉葬,可以为万世法。况王府前此亦未尝有用殉者。今辽王葬其子乃欲以其妇殉之,何其戾邪?礼部其移文所司启王勿用殉,迁其妇别室,使无失所。”(《明宪宗实录》)
从这点来说,胖胖的明宪宗还是很有爱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